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禁入决定书送达公告
韦健、缪宏杰:
东方成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成安”)等挪用资金,违反了《私募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韦健、缪宏杰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私募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七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七项,我会决定:对你三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14号)限你们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会领取前述决定书(联系电话: 010-88060518)。逾期即视为送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