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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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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隋景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洪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隋景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洪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ST新城 公告编号:2022-041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0月12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22-042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0月12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22-043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