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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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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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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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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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9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华峰聚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华峰新材料应用联合创新中心项目,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9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投资建设华峰新材料应用联合创新中心的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7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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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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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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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0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