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贾彦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金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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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发行20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在本报告中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项下,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考虑了中期票据影响。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中对于试运行销售收入的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和年初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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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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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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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宁夏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所属宁夏区域相关资产及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所持大渡河公司11%股权所属相关标的资产,已全部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交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宁夏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所属宁夏区域相关资产及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所持大渡河公司11%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临2022-4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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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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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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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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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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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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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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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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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2-45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三季度发电量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发电量情况
经初步统计,2022年1-9月份,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3550.30亿千瓦时,上网电量3373.17亿千瓦时,按照可比口径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01%和2.93%;市场化交易电量占上网电量的92.04%;平均上网电价435.39元/千千瓦时。
2022年7-9月份,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1394.98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325.55亿千瓦时,按照可比口径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30%和3.11%;市场化交易电量占上网电量的90.43%;平均上网电价423.31元/千千瓦时。公司及各电厂上网电量情况如下:
单位: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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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2.尾数差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发电量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三季度受全国区域局部高温缺负荷影响,火电发电量同比增加。新能源装机容量增加,发电量同比增加。
二、公司装机容量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控股装机容量9557.097万千瓦,其中:火电7083.50万千瓦,水电1495.66万千瓦,风电745.93万千瓦,光伏232.007万千瓦。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2-4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成立国电电力驻印尼代表处的议案》
国电电力驻印尼代表处注册地雅加达,代表公司在印尼当地开展对外联络、能源项目前期开发等工作,承担公司在印尼的对外窗口职能。
二、同意《关于制订〈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议案》
三、同意《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同意《关于制订〈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五、同意《关于制订〈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议案》
六、同意《关于制订〈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七、同意《关于签订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