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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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2-03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在本公司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李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2022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投资建设144万吨焦化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焦炭主业生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拟投资建设144万吨焦化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2-036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144万吨焦化项目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2-037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2-037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9日
至2022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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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相关会议资料将于2022年10月30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登载。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12:00时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或以信函(传真)方式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6625471 6621802
传真:0357-6625045
联系人:霍志军 李延龙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邮政编码:041606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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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2-036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144万吨焦化项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144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项目;
● 预计投资金额:初期估算投资约30.37亿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融资方式;后续项目所需的产能指标确认、备案手续、审批手续等事项是否能够顺利办理,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实现焦化行业技术装备水平的提升,推进焦化产业向园区化、链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通过整合山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赵城园区)焦炭产能,推动了144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144万吨焦化项目”)。为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山西焦化“打造一流焦化企业”的发展战略,避免同业竞争,加快项目实施,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并报请山西省人民政府审定,144万吨焦化项目由山西焦化作为实施主体。结合山西焦化战略目标,经审慎论证,本公司拟投资建设该项目。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44万吨焦化项目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44万吨/年焦化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位于山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赵城工业园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冶金焦全焦(干)144万吨(公称能力);建设7米以上复热式顶装焦炉,备煤系统、输焦系统、化产回收和煤气净化设施、烟气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及其他公辅工程、干熄焦及发电等。
工艺方案:原料洗精煤经配煤、粉碎、焦炉高温干馏生产焦炭和荒煤气。焦炭经熄焦、筛分后外销;荒煤气经冷鼓、脱硫、硫铵、洗脱苯等装置净化,副产焦油、硫铵、粗苯等产品。
建设工期:本项目拟分设计、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试车投产五个主要阶段进行,总建设周期24个月。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初期估算投资约30.37亿元,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融资方式。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符合行业规范和产业政策。144万吨焦化项目符合《焦化行业规范条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等行业规范;符合《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临汾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暨焦化行业统筹布局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产业政策。
2、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符合临汾市政府对于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定位规划和产业方向。
3、带动园区焦化产业提质升级。通过项目建设,可促进焦化产业园区化、集聚化、链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园区资源共建共享,填平补齐园区短板,提高现有化产装置原料自给率,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山西焦化投资建设144万吨焦化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焦炭主业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项目建成后,园区焦化产能规模、炼焦副产品集中度提升,山西焦化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围绕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和焦油、苯深加工,聚焦高端碳材料、碳基合成新材料和新能源,发展高附加值产品,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益水平,为推动传统焦化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实现“打造一流焦化企业”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目前,该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部分手续办理、两高(高能耗、高排放)项目论证以及环境影响、能源技术等专项评价正在进行。后续项目所需的产能指标确认、备案手续、审批手续等事项是否能够顺利办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项目建设的各项手续,最终项目建设及实施,将依据山西省工信厅、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等上级部门批复及相关招标文件进行。公司将重点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重大进展和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