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林国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培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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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725,611.07万元,同比增加2,032.27万元,增长0.28%。疫情导致行业整体业绩承压,公司批发业务医疗、商业客户需求量减少,并且受集采影响的品种由于降价,销售额受到一定影响,批发销售同比降低;公司零售业务通过品牌与规模效应持续拓展门店数量,同时积极推进线下和线上融合营销,零售销售同比增长,保证了公司整体销售稳步提升。
202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82.96万元,同比减少4,257.55万元,下降18.16%。公司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带量集中采购已经进入常态化,相关药品价格下降明显,公司毛利整体下滑,影响净利润同比减少;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合理管控账期、控制费用支出,费用降低;但销售收入的增长及费用的减少未能弥补毛利下滑带来的影响,使得净利润同比降低。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8,817万元,同比增加43,829.82万元。原因一是公司销售收到的回款同比增加;二是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因此,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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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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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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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1日、2021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再审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事项再审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1-031、临2021-032)。2014年-2018年公司与“省七建”建筑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判决,裁定公司向“省七建”支付工程款及相关费用3,255余万元,并已执行完毕。因发现新的证据并认为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公司申请再审。
该诉讼再审事项发回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目前案件处于开庭审理阶段,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如该诉讼事项有新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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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培培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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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培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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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培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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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培培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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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培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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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国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培培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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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条款序号顺应调整,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修订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2-03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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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下转106版)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