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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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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决定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同意:(1)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2)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3)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期限为一年。

2、2021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违约暨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因郑会杰先生突发左侧颈内动脉闭塞疾病,导致暂时丧失语言功能,也无法签署相关协议的情形,民事行为能力存在不确定。因此到期的质押融资无法筹集资金偿还或进行展期,造成质押融资违约。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此质押于2021年12月10日进入违约处置流程,根据海通证券《关于通知进行违约处置信息披露的函》显示海通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质押证券。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4日,海通证券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合计减持郑会杰持有的公司股份432.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5%。2022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郑会杰先生指定监护人的提示性公告》,郑会杰先生因身体原因已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法院宣告郑会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蔡巧珊为郑会杰的监护人。2022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展期暨解除可能被继续违约处置风险的公告》,郑会杰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融资获得海通证券展期,解除可能被继续违约处置的风险。截至2022年9月30日,郑会杰先生出质给海通证券的本公司股票已全部解除质押。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锦添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开发固态电池相关技术及产业化的框架协议〉的议案》,子公司拟在五年内投入不超过三亿元人民币与锦添翼共同进行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推动研究成果产业化。

截至报告期末,固态电池及关键材料研发中心厂房已全部交付使用,各项研发仪器设备完成安装调试,研发业务进入实施阶段,固态电解质小型研发线和中试线、硅碳负极材料小试研发平台已产出样品。研发中心建立了项目制的研发管理流程,进行了首批研发项目立项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永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吉杏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吉杏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注: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不一致,是由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调整营业成本所致。

法定代表人:郑永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吉杏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吉杏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注: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不一致,是由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调整营业成本所致。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5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4人,会议由郑永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编制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的团队加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10日在公司住所地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5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费用公允,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监事刘迅先生向公司监事会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后,同意提名蔡泽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蔡泽楠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

蔡泽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中专肄业,数控与模具专业。2013年至今任公司销售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泽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蔡泽楠先生是公司董事郑康俊先生配偶之弟弟,除此之外,蔡泽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泽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蔡泽楠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蔡泽楠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61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亚太集团负责公司审计的团队加入中审亚太,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8,951.0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520.88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主要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渔业、批发业、零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房地产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万元。

上年度中审亚太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度末中审亚太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486.4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根据公司申请查询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诚信信息报告显示:中审亚太近三年诚信档案记录与前述披露相符。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肖建鑫,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本公司的审计报告,未签署或复核过其他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肖建鑫、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公司申请查询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显示:项目合伙人肖建鑫、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截至2022年10月17日诚信档案记录与前述披露相符。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友好协商确定。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8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1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亚太集团负责公司审计的团队加入中审亚太,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亚太集团进行了事先沟通,亚太集团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由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中审亚太提供的资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报告显示,中审亚太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亚太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期货市场诚信资质。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真实合理,中审亚太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亚太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根据公司查询的中审亚太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诚信信息报告显示,中审亚太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期货市场诚信资质。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原因真实合理,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五)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六)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后任注册会计师关于沟通函的复函;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诚信信息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62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决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1月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5楼证券部。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11月9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5楼证券部

邮编:518112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报道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采用邮寄、传真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吉杏丹 郑云梦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zqb@szjly.com

4.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2”,投票简称为“金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 2022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6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

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单位:元

2、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应资产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类资产情况

单位:元

(2)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类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上述表格计提减值损失以负号填列,转回减值损失以正数填列。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前三季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24,538,326.39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185,115.37元,增加2022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353,211.02元,增加公司2022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4,760,163.60元。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及转回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64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电子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即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联系电子邮箱,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电子邮箱地址为:jxd@szjly.com

变更后电子邮箱地址为:zqb@szjly.com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自本公告披露起正式生效,新电子邮箱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60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