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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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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22年储能备电合作服务采购项目协议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5,564,956.00元。本项目将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为后续更全面、深入、更具规模化的合作夯实基础。本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储能行业的市场地位,为未来更大市场的开拓带来标杆效应。

2、报告期内,公司与与海外公司 RELIANCE JIO INFOCOMM LIMITED 签订了采购订单,订单合计总金额为89,794,560美元。上述订单为公司2022、2023年带来稳定的业务收益,保障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资格得以维持的同时,提高了公司在海外的综合竞争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唐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唐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现有的锂离子电池优势,对新能源产业的介入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市场上主要电池类型仍是锂电池,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近年来的利润主要增长点,公司一直并将继续大力拓展锂电池业务板块的产品及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动力。公司以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为发展重点,优先进入新型高速发展市场。通信基站储能作为公司锂电产品的重要应用场景,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锂电储能平台打造出适用于国内通信市场的基站储能解决方案和商业模式,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拟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部分资金用于投资《公司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入相关燃料电池研发子项目中。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为9,10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雄韬”)拟通过增资入股的方式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锂电”)。香港雄韬将采用现金方式增资入股。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555万元记入深圳锂电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记入深圳锂电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香港雄韬持有深圳锂电10%的股权。深圳锂电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5555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近年来的利润主要增长点,公司一直并将继续大力拓展锂电池业务板块的产品及客户资源,通信基站储能作为公司锂电产品的重要应用场景,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锂电储能平台〉打造出适用于国内通信市场的基站储能解决方案和商业模式,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实际情况,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共募集资金935,199,988.40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919,699,988.40元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1067643817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0265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拟变更的项目名称: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2、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10,730万元,占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筹资额的13.05%。

3、目前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43.51万元。

4、变更的主要内容:拟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用于投资公司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为9,100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计划在 2022年12月 31日建成。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计划“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计划在2022年12月31日建成。

该项目计划投资构成如下:

2、“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实际实施主体与计划实施主体一致,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变化。在该项目推进中,公司通过对该项目所涉及各个子项目进行逐一落实,保留燃料电池研发子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优化部分投资建设方案,实际投资情况如下,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累计使用投入募集资金1,143.51万元,项目投资进度为10.66%。本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

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现有的锂离子电池优势,对新能源产业的介入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市场上主要电池类型仍是锂电池,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近年来的利润主要增长点,公司一直并将继续大力拓展锂电池业务板块的产品及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动力。公司以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为发展重点,优先进入新型高速发展市场。通信基站储能作为公司锂电产品的重要应用场景,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锂电储能平台打造出适用于国内通信市场的基站储能解决方案和商业模式,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海南省、湖北省、江苏省、河南省、重庆市、山东省、上海市通信基站所在地

4、项目建设期:2年

5、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拟与国内通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合作,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公司将在客户指定的每座基站机房内投资新增一套储能电池,通过智慧锂电储能平台进行管理维护,实现削峰填谷节省电费,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项目总规模为1万座基站。

6、项目投资额: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3,894万元,其中9,100万元拟将原募集资金变更投入此项目,另24,794万元为项目运营回款及公司自筹资金。

7、预计经济效益:项目整体完成投资建设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6,498.67万元,净利润2,543.17万元。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1)“新基建”发力,5G基站加速建设带动基站储能成为行业新增长点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提出“新基建”的新发展理念。在新基建发展理念下,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通过在5G基站等关键领域的投入与建设,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实现国家的生态化、数字化、智能化、高速化。十四五期间,5G基站建设进入高峰期。据工信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1035万座,其中5G基站总数185万座,约占移动基站总数的17.9%;2022年上半年我国新建5G基站42.9万座,全年将力争实现新建开通60万座。

储能电池作为通信基站备用电源以及调峰调频电源,在5G快速推进的背景下订单增速迅猛。磷酸铁锂电池的运用能够降低5G基站的运行成本,提升运行效率,同时免除铅蓄电池的环保压力,在政策和锂电技术的双重推动下,铁锂电池对铅蓄电池有明显的替代优势。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16.2Gwh,其中通信基站储能7.4Gwh,占比高达46%;根据投资及建设规模,预计2022年-2026年中国新建及改造的5G基站后备电池需求量将超过50GWh,海外总体需求与中国持平。此外,5G基站的峰值功率在4G基站的3-4倍之间,预计到2023年,5G基站耗电量预计将占社会用电量的1.3%,到2026年更将上升至2.1%,略高于数据中心(约2%)的耗电量水平,故而5G基站耗电不仅是运营商的成本问题,而且将上升为中国新基建可持续性的社会问题,加大通信基站储能领域的投入势在必行。

5G基站加速建设将极大促进国内市场对储能电池的需求,同时锂电池凭借其安全性与循环性优势替换传统铅蓄电池速度加快,随着国家政策的推进及环保要求,预计通信基站储能领域将迎来一轮超预期增长。

(2)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用户侧储能产业发展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明确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提出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2022年初,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此基础上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细化重点任务,作出了推动“十四五”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总体部署,通过源--网--荷三侧协同发力,促进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融合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在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围绕5G基站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结合体制机制综合创新,探索智慧能源等多种商业模式;《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支持重要用户配置储能作为自备应急电源的组成部分、支持5G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配置储能,提高用能质量,降低用能成本,最大限度挖掘调节潜力。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有利于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一直努力推行自主品牌发展战略,在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为通信、电动交通工具、储能、电力、UPS、IDC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的客户提供完善的电源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公司坚持“众心归一、改变世界”的发展目标,践行打通能源选择、能源管理、梯次利用三者界限,实现一个绿色、智慧化的能源模式。

基于铅酸电池产品逐渐被锂电池产品取代的时代背景,公司主动引导原有的铅酸需求用户向锂电池方向转移。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近年来的利润主要增长点,公司一直并将继续大力拓展锂电池业务板块的产品及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动力。作为京山市落实荆门市“十四五”规划重点招引的“回归经济”领军企业,公司于2021年11月实现湖北锂电一期项目投产,二期项目预计将于2022年内投产,作为公司在储能产业的新增长点发挥贡献。

在“成为全球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引领者”的愿景下,公司以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为发展重点,优先进入新型高速发展市场。通信基站储能作为公司锂电产品的重要应用场景,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锂电储能平台打造出适用于国内通信市场的基站储能解决方案和商业模式,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机遇,实现快速发展

公司依靠产品和技术优势,抓住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契机,整合原有产业资源,开拓创新,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认可度。在通信基站储能领域,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完善的产品线、灵活的整套解决方案和丰富的项目经验,随着国内储能市场进入发展快车道,储能产业迎来高速增长期。为把握国内储能市场发展以及“新基建”发力带来的难得机遇,抢占通信基站储能市场先机,本项目拟为国内通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提供基站储能解决方案,在新建基站或原有基站机房投资新增一套储能电池,并通过智慧锂电储能平台进行管理维护,在用电谷时为锂电池充电、用电峰时以锂电池为基站供电,实现削峰填谷节省电费,在为电网调峰的同时获得储能效益,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伴随5G基站的加速建设,通信运营商以及铁塔公司以招标的形式大批量采购基站备用及储能锂电池,储能电池需求出现超预期增长,商业模式逐步得到验证,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实现快速增长,引领公司进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

3、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匹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

公司产品涵盖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和燃料电池三大品类,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涵盖AGM、胶体两大系列,锂离子电池涵盖钴酸锂、磷酸铁锂、锰酸锂三大系列,燃料电池主要为以氢气为能源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公司一直努力推行自主品牌发展战略,在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为通信、电动交通工具、储能、电力、UPS、IDC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的客户提供完善的电源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公司坚持“众心归一、改变世界”的发展目标,践行打通能源选择、能源管理、梯次利用三者界限,实现一个绿色、智慧化的能源模式。

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现有业务的拓展项目。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并将开拓新的商业模式,通过为广泛分布的通信基站定制能源管理方案,获取峰谷电价差收益,并通过大量复制实现成本规模化效应,大大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2)公司强大的技术实力与研发创新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非常注重自主创新和产品开发投入,力求掌握关键部件的核心技术,一贯重视对产品同步设计开发能力的研究和积累,鼓励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和创新,以及试验检测能力的提升,积极推动新技术的运用,并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为科研的顺利进行提供组织结构的支持。公司于2021年11月实现湖北锂电一期项目投产,二期项目预计将于2022年内投产;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锂电储能平台已具备设备接入和管理能力,页面设计包括站点汇总、设备管理、站点管理、分时策略和一键启停等入口,站点汇总可以查看平台中累计的充放电电量和电费,站点储能效益以及设备运行状态。

经过多年持续开发,作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积累了雄厚的研发实力与丰富的技术资源,具备强大的研发与创新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及稳定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3)公司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稳定的管理团队为本项目的稳定运行奠定基础

公司的管理严谨规范,有非常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流程体系,公司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都养成了非常强的执行意识,执行力非常强,遵守规则,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公司非常注重对生产现场的管理,重视现场的5S管理,每个工序都制定了完整、规范的作业指导书、维护保养制度、点检表单等一系列规范人员、机台、物料与物流、环境的管理制度,通过持续改善、持续进步完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改善生产环境。

由于我国面临严峻的能源与环境问题,加上正处在能源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公司的管理团队已事先涉入下游产业的建设,经过多年发展,拥有的高素质、高学历、学习能力强的职业化经营管理团队更是项目实施的有利保障。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由行业内的技术研发人才、营销人才和各类管理人才组成,具有长期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经营管理团队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核心技术人员深谙电池行业发展规律,透析市场流行趋势,对产品设计有着独特理解,对行业及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需求的变化有着前瞻性的把握能力。除经营管理团队外,公司还培养了一批业务精通、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稳定的管理团队、科学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高效的管理作风、明确的发展思路为本项目的稳定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公司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丰富的生产经验有效保证了产品的品质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特别注重全面质量管理,为不断满足顾客的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也是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减少不良浪费、降低不合格率、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证控制体系。公司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运用,使得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得到深入的贯彻和实施。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及时纠正解决体系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了质量体系不断完善和持续有效,形成了企业自我完善的质量机制。凭借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的产品能够满足全球行业标准最为严格的欧洲、北美等市场的质量要求。

目前,公司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导产品取得了相关进口国的产品认证和相关供应商认证:公司相关系列产品先后获得过美国UL认证、尼日利亚SONCAP认证、欧盟CE认证、德国VDS认证、英国BS认证、俄罗斯GOST认证、电池指令、国际IEC检测合格证、欧盟RoHS认证等国际认证;获得泰尔认证、金太阳认证、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认证等国内认证;通过国内外知名企业施耐德集团、艾默生(EMERSON)、沃达丰(VODAFONE)、易达(ELTEK)、台达(DELTA)、SUNLIGHT、INFORM、科华恒盛、科士达、易事特、中兴通信、中国移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公司的认可。产品认证过程中,施耐德公司历经两年时间对公司做培训及辅导,使公司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体系。相关认证的顺利通过,充分证明公司的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水平。

公司从管理层到基层生产员工都具备非常强的执行意识,执行力非常强,确保对生产过程各个关键点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控制体系顺利运行。同时,公司具备行业领先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公司多年的产品生产经验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了产品的品质,为本项目的建设奠定了体系基础,为项目达到预期提供了保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

4、风险分析及应对措

(1)市场风险及对策

储能电站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行业,市场需求增长迅速,而行业竞争也随之加剧。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如果公司未能在技术、规模、管理、营销等方面持续占据优势,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应对措施: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规模经济的优势,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始终保持在同行业中较低水平;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做到以质取胜,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2)管理风险及对策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调配、人员管理等工作会日益复杂,对内部控制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有效实施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销售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或对下属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①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②确定组织核心能力,依照人才与工作匹配的原则,通过人才的培养和招聘来完成核心领导团队的建设,提高管理队伍素质;③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管理层和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相结合,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④强化技术、财务、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⑤强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所有的工作都要按规定操作,依据先进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企业进行科学化管理,使公司真正成为规范高效的现代企业;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具有较高的可行性,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基于市场发展前景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增资入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增资入股基本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雄韬”)拟通过增资入股的方式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锂电”)。香港雄韬将采用现金方式增资入股。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555万元记入深圳锂电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记入深圳锂电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香港雄韬持有深圳锂电10%的股权。深圳锂电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5,555万元。

(二)审批程序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佐敦上海街12-14号兴利大厦3楼A室

注册资本:377,900.00元

成立日期:2007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投资与贸易。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9号厂房北栋1、2、3、4层

法定代表人:郭盼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8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销售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不含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增资扩股前后股东情况: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一)丙方增资扩股

1、甲方同意放弃增资的优先权,接受乙方作为丙方的新股东。

2、乙方对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40,000万元,对丙方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后丙方估值40亿,乙方持有丙方10%的股权,注册资本增加至5555万,乙方增资至丙方的40000万元,555万元用于增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3、丙方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二)丙方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55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1、甲方出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持股比例:90%

2、乙方出资金额:人民币555万元持股比例:10%

(三)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约定足额完成认缴的增资金额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将出资汇入验资帐户。鉴于乙方是注册于香港的企业,增资资金进来需要进行外币兑换、审批等相应手续,可以适当延长相应的增资时间,乙方与甲方充分沟通并需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缴足出资后,丙方应当向乙方开具出资证明书,并将乙方名字载于丙方的公司股东登记名册。

3、承担丙方股东的其他义务。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可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若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认缴的出资额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其实际出资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3.1、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2、甲方所作出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存在虚假、欺诈,致使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损。

4、合同解除后,除本合同解除之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将进一步充实深圳锂电运营资金规模,有利于其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雄韬锂电的整体资源优势,推动合作各方的锂电业务迈向更加成熟的发展目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锂电仍为公司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其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深圳锂电增资扩股,将满足其投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锂电池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且本次增资不会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相关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增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因公司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近年来的利润主要增长点,公司一直并将继续大力拓展锂电池业务板块的产品及客户资源,通信基站储能作为公司锂电产品的重要应用场景,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锂电储能平台〉打造出适用于国内通信市场的基站储能解决方案和商业模式,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实际情况,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研制、开发、销售、改进电源开关及检测设备及零配件,各种电源零配件,新型充电电池,锌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及其系列产品(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新能源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合同能源管理;风电场、新能源用户侧并网及并网电站的投资、设计、技术咨询与企业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经营进出口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开发、生产、销售、维修、租赁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相关系统和零部件、锂离子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燃料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UPS(不间断电源)及零部件、储能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风力发电机组及电动车、充电桩、盒及配套系统(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及其他限制项目);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的梯次利用、处置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站投资建设、经营及维护;普通货运。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下转143版)

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