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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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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41,708.06万元,增长60.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关联方支付的转让恒大系债权款项及经营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305,570.66万元,下降91.5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转让恒大系债权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长7,395.59万元,增长34.7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以背书或贴现目的持有的票据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68,505.72万元,增长1,812.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向关联方转让资产及债权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17,108.21万元,增长55.9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预付固定资产款增加所致;

6、应付帐款较年初下降159,599.54万元,下降44.0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7、预计负债较年初下降739.5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诉讼事项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增长12,499.42万元,增长32.1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增加所致;

9、库存股较年初下降9,800.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出售库存股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下降18,084.68万元,下降38.4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回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1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723,013.89万元,下降39.76%,主要原因系全球经济低迷,出货量下降所致;

1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655,019.52万元,下降41.5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对应成本减少所致;

13、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下降3,064.96万元,下降59.2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对应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14、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7,600.38万元,下降78.5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所致;

15、其它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13,106.45万元,下降42.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6、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5,044.67万元,下降99.8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权益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7、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4,080.63万元,下降187.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3,759.42万元,增加53.9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存货可变现净值变动所致;

19、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4.30万元,下降31.2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报废所致;

20、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5,434.90万元,下降36.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利润减少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98,200.48万元,增长688.8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2年2月28日,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南昌兆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亿鑫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2022年5月26日,上述各方签署了《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与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伟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南昌兆投拟向深圳资本集团及亿鑫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893,165,40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3%。

根据南昌兆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完成本次股份转让后,南昌兆投及顾伟先生合计仅保留公司5.00%比例的表决权,若未来南昌兆投、顾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小于5.00%,则将按照届时的实际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南昌兆投,实际控制人为顾伟先生。2022年7月25日,上述股份转让完成交割,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深圳资本集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28日、2022年5月30日、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顾伟先生、徐腊平先生、孙慧荣先生、欧军先生、李新威先生、田培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和张增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分别以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中,傅冠强先生与张增荣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范鸣春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伟,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 MBA。2005年创立深圳市兆驰多媒体有限公司(公司前身),2005年4月至2007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2007年6月至2010年8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多家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省政协委员,深圳市总商会副会长,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常委,龙岗区工商联主席,深圳市江西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南通商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景安基金会副会长,深圳市现代创新发展基金会理事,广东省制造业协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顾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75,286股股份,通过持有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889,084,227股股份)94.3590%的份额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腊平

徐腊平,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公司金融与投资学专业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深圳市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市国资委资本运作处特聘人员,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副部长、部长、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任并购重组部部长、深圳市柳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徐腊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除本提名人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孙慧荣,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中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高级职员、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地平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副部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孙慧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欧军,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学院EMBA。曾任东莞金正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经理、深圳华甲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华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0月加入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历任TV事业部海外销售部经理、TV事业部海外销售部总监,曾于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后任公司TV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欧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新威,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会计部主任,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能源总公司财务部干部,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能源集团发电分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深圳能源集团资金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经理局常务副总经理,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公司董事长,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深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李新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公司上述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田培杰,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行政事务部副总经理、总裁事务部副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战略企划部总经理,上海仪电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仪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卫生远程医学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田培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外,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范鸣春,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共福田区委副书记;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物价检查所主任科员;湖北省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主任科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范鸣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傅冠强,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2年2月,任中国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出纳、会计; 1992年2月至1994年9月,任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助理;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任深圳高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8年7月至2006年4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8年2月,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1年6月,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内地财务总监;2011年7月至今,任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傅冠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增荣,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5月至2011年9月任深圳市信利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2月至2013年7月任深圳市梓盛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2017年1月任香港宝兴塑胶制品厂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2月至今任深圳前海鲤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增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同意推荐陈高飞先生、丁莎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高飞先生,1979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宝安区人事局(编办)主任科员,宝安区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宝安区卫生局副局长、纪委书记,宝安区福海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宝安区松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陈高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外,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包括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丁莎莎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年8月加入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裁助理职务,分管党建、工会、政府对外关系及资金申报、人力资源、行政及建设办等管理工作。2015年7月31日至今任公司监事,兼任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兆驰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兆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莎莎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500股。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 2022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地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以任意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处理与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近一年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达40%左右,材料采购也部分来自于境外,收汇或付汇主要以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或实际汇率与记账货币汇率出现较大差异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境内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及海外控股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较大波动时,仍能维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二)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处理与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事项。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除有可能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商业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公司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经营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价格波动风险

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浮动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操作或内部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而造成风险。

(三)履约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金融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因素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及风控策略。

(三)公司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明确规定,并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随着公司国际化业务的推进,公司海外资产及业务布局广泛,对其管理能力也相应提升。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进行的,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本次拟以任意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有关章节及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内容

二、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下转174版)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