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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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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安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分红公告

2022-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0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海通安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集合计划份额每次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集合计划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发放红利0.05元人民币;本集合计划C类份额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发放红利0.05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22年10月28日自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因红利再投资转换的份额类别,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在收益分配基准日持有的份额同属一个类别;如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多个类别份额的,则根据不同类别收益分配方案分别计算该类别红利再投资份额。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A类或C类份额,其运作期起始日和运作期到期日与原份额相同。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2年10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集合计划,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集合计划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通过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

(4)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由于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费用收取方式存在不同,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咨询方式:

官方网站:www.htsamc.com;

客服电话:95553。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集合计划分红导致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集合计划投资风险或提高集合计划投资收益。本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