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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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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申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高申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申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40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9日已依法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高申保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报告编制期间,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对《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决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4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决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