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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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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89.07%,主要系营业收入和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95.74%,主要系营业收入和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系本报告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45亿元,同比增加5.53亿元,增加380.96%,主要系本期收到司法机关执行款3.18亿元和上年同期补提预计担保损失 2.97亿元二项非经常性损益共同影响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73.16%,主要系营业收入和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237.91%,主要系本期增加库存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加42.52%,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宋济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伟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光秀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宋济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伟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光秀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宋济隆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2-033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2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宋济隆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2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如下。

沈杰先生简历:197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7月起兼任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杰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详见2022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2年11月11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2022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2-034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郑才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等个人原因,郑才刚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公司对其工作另有安排。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郑才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郑才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

沈杰先生简历:197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7月起兼任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杰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2-035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银海路1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银海路1号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行、曹美萍

电话:0574-88398877

传真:0574-87587999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银海路1号

邮编:315033

(五)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4

2.投票简称:东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2-036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