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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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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仁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小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小健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胡仁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小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小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仁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小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小健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2-06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2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2-065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2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2-06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 第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更名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于2020年10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10月 20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3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2年10月23日,公司募集账户余额合计为90,916.65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瑞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上,保荐机构对捷昌驱动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2-067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房宏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经审阅房宏强先生的相关履历资料,其任职资格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从业经验能满足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治理及经营发展。同时房宏强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房宏强先生担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简历:

房宏强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至2022年,曾任浙江中包派克奇包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宝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房宏强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