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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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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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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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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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新加坡子公司向印度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印度模组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通过新加坡子公司[Avary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向印度子公司[Avary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增资人民币3.5亿元或等额外币,以用于印度模组生产线投资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增加印度模组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2022年7月,公司新加坡子公司完成向印度子公司增资印度卢比 1,974,249,100元,约合2,500万美元。
2、投资湖北奥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2年8月投资2,576,000元受让湖北奥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子”)原股东持有的1,400,000元注册资本,并投资5,335,000元认购奥马电子新增注册资本970,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取得奥马电子2,370,000元注册资本,占奥马电子总股权的3.5964%。以上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奥马电子成立于2013年,总部及生产基地位于湖北宜昌,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门研发生产FCCL材料。
3、投资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2年8月投资13,330,000元受让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盛电子”)原股东持有的1,000,000股股票,占航盛电子总股权的0.3703%。以上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航盛电子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汽车电子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产品阵容覆盖智能座舱、智能驾驶辅助系统、新能源汽车控制系统等,与国内外众多整车厂及供应商拥有长期紧密合作关系。
4、投资认购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
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鹏鼎控股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向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不超过基金出资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并签署《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
2021年9月,公司出资500万认缴对应春华景智基金份额,2022年9月,公司继续出资336万认缴对应春华景智基金份额。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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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沈庆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得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宗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沈庆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得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宗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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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深圳园区501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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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金运作及日常经营所需,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鹏鼎国际有限公司向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提供以下借款额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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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交易双方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借款利息不低于同期市场利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