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5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金额1,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或“公司”)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正常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1、委托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9号)核准,三祥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66,3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2.24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人民币216,886,784.69元已于2021年9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23,6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076,344.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6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4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与中国银行银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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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购买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认购金额:1,000.00万元
4)产品预期收益率:1.30%-2.78%(年率)
5)认购/申购确认日:2022年10月26日
6)投资到期日:2022年11月30日
7)产品收益说明: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挂钩指标(始终小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300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曾经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2.7800%(年率)。挂钩指标为(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取自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欧元兑美元汇率)的报价。如果该报价因故无法取得,由银行遵照公正、审慎和尽责的原则进行确定。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版面公布(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观察水平:基准值(+0.0080)。基准日为2022年10月26日。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2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15:00至2022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14:00。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CT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投向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国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8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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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较好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为125,447,469.41元,此次委托理财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7.97%,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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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