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2022年9月30日,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1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2.31%。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成。上述回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3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为500万股-1000万股(均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1.16%-2.31%,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本数)。按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0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14.80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超过1.48亿元,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4.80 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4.21元/股(含本数)。
截至2022年9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1%,最高成交价为9.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6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8740.3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股份回购方案的股数上线;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1年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共计向5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76.2288万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或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6月22日完成。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报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66.54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的27.5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报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86元/股。截至报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3、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7,54万股限制性股票更改公司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2002年6月,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及住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4、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孙瑞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瑞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瑞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霞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瑞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林朝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7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厦门思明建发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明建发”)、黄文增、柯淮诚共同参与认购投资基金厦门建发长榕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榕贰号”或“合伙企业”)份额并签署《厦门建发长榕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24.79%,该基金主要投资于医疗健康、先进制造、TMT消费领域的成长初期或中后期的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新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4CPP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文怀;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1日;
营业期限:2015年11月11日至2065年11月10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1楼F单元之一;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控股股东: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发新兴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码为:P1029366。
(二)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7MAX8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1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晓帆;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0日;
营业期限:2016年4月20日至2036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1楼F单元之二;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三)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龙人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78273539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5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文怀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0日
营业期限:2008年11月10日至-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松岳路6号悦享中心A塔2001、2201、2301、2501单元
经营范围:在福建省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相关业务。
2、厦门思明建发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厦门思明建发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W0LDJ6E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01亿元
基金编号:SVS997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日
营业期限:2022年6月2日至2042年6月1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1楼E单元之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上述基金管理人、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黄文增、柯淮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建鑫投资同时担任长榕贰号、思明建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建发新兴同时担任长榕贰号、思明建发的基金管理人。
三、拟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金名称:厦门建发长榕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本次投资后基金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金额为1.21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管理人: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6月16日;
存续期限:长榕贰号存续期限为6年,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20年;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1楼E单元之八;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长榕贰号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长榕贰号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投资完成后长榕贰号的出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投资方向:在适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医疗健康、先进制造、TMT消费领域的成长初期或中后期的项目。
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仅可在执行事务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约定退伙、被除名或依照《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全部合伙权益时更换并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管理方式:合伙企业将聘任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私募管理人登记编号:P1029366)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基金管理服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与管理人及合伙企业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就管理人的职权、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等事宜进行具体约定。
管理费:合伙企业每年应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为每个有限合伙人每年应承担的管理费之和。投资期内,每个有限合伙人应分摊的管理费以其各自的认缴出资额为基数(在发生后续交割的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就后续交割中后续有限合伙人(特别有限合伙人除外)的认缴出资额向管理人追加支付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的管理费),适用的管理费费率为1.5%/年;投资期结束后,该管理费基数调整为每一有限合伙人所分摊的未退出投资项目投资成本,适用的管理费费率为1.0%/年。
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经提前15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临时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提前15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临时会议一般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和主持。单独或合计持有50%以上有限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可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召集临时会议;如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在收到前述有限合伙人提议后的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的,则单独或合计持有50%以上有限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可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投后管理、退出等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王文怀、蔡晓帆和童冬华,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其职权事项作出决议应经至少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
投资限制: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活动:投资单一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超过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10%;对外举借债务,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但在不违反适用法规的前提下,合伙企业为完成对投资项目的投资以及完成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进行重组等目的而举借债务或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的除外;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为免疑义,合伙企业为了从已经上市的投资项目中退出而实施的证券交易不受限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本协议项下的可转债投资除外);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其他适用法律或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禁止合伙企业从事的业务。
缴付出资: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管理人缴款通知的要求一次性缴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所有有限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别缴付。
收益分配:除非《合伙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合伙企业的项目处置收入及项目运营收入所产生的可分配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如有)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归属每一其他有限合伙人的金额,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1)首先,投资成本返还: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截至该分配时点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达到以下两者之和:(a)届时该有限合伙人就已退出的投资项目已经支付的投资本金所对应的累计实缴出资额;(b)截至该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就其实缴出资额中用于分摊的与该项目投资相关的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合伙费用的金额;(2)其次,优先回报: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截至该分配时点根据本段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累计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六(6%)/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缴款到期日或实际缴付日(孰晚)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3)再次,85/15追补: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第(3)段累计获得的分配的金额达到以下计算方式所得出的金额: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项获得的分配额÷百分之八十五(85%)×百分之十五(15%);(4) 最后,85/15分配:如有余额,则该等余额的百分之八十五(85%)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不包括特殊有限合伙人(如有)),百分之十五(15%)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亏损分担: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退出机制:除非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无权要求退伙或提前收回出资。
争议解决: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厦门仲裁解决,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协议生效:《合伙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修订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
上述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投资事项,也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二)本次参与投资基金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投资目标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同,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三)本次参与投资基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承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基金拟借助合作各方的资源优势和专业经验,拓宽投资渠道,寻找具有发展潜力的投资标的,获取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成为国内一流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时尚女装集团的发展战略和长期目标。
(二)存在的风险
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投资收益存在因市场、政策、技术、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以出资额为限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范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基金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下进行的,且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厦门建发长榕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8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从事服装、鞋袜、帽子、手套、箱包、皮草皮革、饰品、眼镜、针织品及钩织品的生产、加工;从事上述产品及皮具、办公用品、钟表、珠宝首饰、香水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室内装修、装潢。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从事服装、鞋袜、帽子、手套、箱包、皮草皮革、饰品、眼镜、针织品及钩织品的生产、加工;从事上述产品及皮具、办公用品、钟表、珠宝首饰、香水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室内装修、装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9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4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杨海固,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心怡,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宗揆,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果林,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9年起专职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担任了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有着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平的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有着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平的履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0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
上述第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3107822
传 真:0592-3130335
联 系 人:朱晓峰
5.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6。
2、投票简称:欣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