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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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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8.25%,主要受疫情影响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销售有所下降所致。

2、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33.64%,主要受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持有鸿泉物联的公允价值下降及受疫情影响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销售有所下降所致。

3、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88.72%,主要受疫情影响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销售有所下降所致。

4、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3.29%,主要系上年同期因芯片等原材料短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进行大量的原材料备货所致。

5、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34.29%、134.29%,主要系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金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金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2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华宇空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空港”)为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捷通”)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华宇空港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千方捷通拟为华宇空港向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11: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华宇空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空港”)为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捷通”)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华宇空港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千方捷通拟为华宇空港向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华宇空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6607531K

成立日期:2008-06-19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A座4层406室

法定代表人:黄思平

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宇空港股权结构:

与公司关联关系:华宇空港为公司旗下千方捷通的控股子公司。

华宇空港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2021年12月31日及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及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华宇空港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千方捷通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千方捷通为华宇空港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华宇空港可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核定的担保金额内与银行协商融资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期限、金额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华宇空港其他少数股东为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千方捷通本次为华宇空港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满足其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鉴于被担保方华宇空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故未提供反担保。华宇空港目前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担保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华宇空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合理需求,促进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43,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0,308.8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9%、0.83%,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