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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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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超过41%,主要是销售不畅,结转量下降;

2、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84%、96%,主要是结转收入同比下降,另外受疫情影响造成景区、酒店、租赁的收入下降较大;

3、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1%,主要是支付应付工程款及为降低债务风险,持续减少有息负债;

4、短期借款较年初下降44%,主要是为降低债务风险,持续减少短期债务;

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下降266%,主要是销售回款下降明显;

6、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上升68%,主要是严控对外投资,加快合作项目资金收回;

7、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下降105%,主要是本期融资规模下降,陆续归还有息负债。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房地产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统计口径:土地成交金额大于50亿元的项目)

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5、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文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凤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文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凤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4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10月25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47)。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批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具体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七、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9)。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4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侨城

(上海)置地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上海首驰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践行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部署,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置地”)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首驰”)的51%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挂牌转让底价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依据,不低于上海首驰51%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最终成交价格将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交易完成后,上海置地继续持有上海首驰的49%股权。

本次转让股权事项已于2022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交易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经营层负责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最终交易对手方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转让股权事项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尚未确定,以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挂牌转让底价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依据。上海置地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就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上海首驰基本情况如下:

(一)上海首驰资产概况

上海首驰主要资产为133套公寓,地处上海城市核心位置,位于上海市山西北路108弄10号,目前以长租公寓对外租赁运营。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寓资产账面原值212,008.42万元,账面净值197,615.7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首驰以公寓资产为抵押物,与浦发银行签署贷款合同,贷款额度15亿元,已放款14亿元。

(二)上海首驰经营概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首驰资产总额200,557.13万元,负债总额143,203.50万元,净资产总额57,353.63万元。公司2021年度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上海首驰评估概况

依据《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所持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所涉及的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1911号),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上海首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公司转让该项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五)经查询,上海首驰不是失信执行人。

(六)本次出售上海首驰51%股权后,上海首驰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且不存在以下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上海首驰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2)上海首驰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上海首驰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尽快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产权转让披露信息,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获得受让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随即成为竞买人。动态报价期内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交易双方应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结算交易资金,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

鉴于本项交易需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进程及交易能否达成、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职工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归还贷款及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践行公司的战略部署,出售上海首驰51%股权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同时加快优质项目经营节奏、提质增效。交易完成后,上海首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项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中介机构结论性意见

上海置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法务调查,未发现交易标的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首驰51%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以评估结果作为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深审字第2200799号);

4、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所持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所涉及的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1911号)。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4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上述提案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4)、《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6)及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至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 9:00-下午 6:00(非工作时间除外)。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向赟

联系电话:0755-26909069

传真号码:0755-26600936

电子信箱:000069IR@chinaoct.com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069 投票简称:侨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上划"√"):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47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