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财务总监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冠、王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12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凤21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核准,于2021年4月8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亿元,期限6年。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1号文同意,公司25.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凤21转债”,债券代码“113623”。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凤21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3:00在公司召开“凤21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下午13: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5、会议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5)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参会回执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6:30。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16:30前
2、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下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
收件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513
联系电话:0573-88519631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每一张未偿还的“凤21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且持有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不含本数)以上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公司董事会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联系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邮政编码:314513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参会登记资料,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凤21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凤21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凤21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凤21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
持有债券简称:凤21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13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化纤”)实施整体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辰化纤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人员及其他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22-102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邮寄和传真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888号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314513
3、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4、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5、联系电话:0573-88519631
6、传真号码:0573-88519639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114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凤21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凤21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112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