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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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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一07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植远”)、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植诚”)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80,401,6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73%,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珠海植远、珠海植诚的通知,珠海植远、珠海植诚将所持有公司100%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珠海植远、珠海植诚为一致行动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如下: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股份股东基本信息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①珠海植诚

②珠海植远

注:不排除第一大股东在股票质押到期时有新的部分股票质押和部分股票解质押。

(2)质押股份情况

(3)本次股份质押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4)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6)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

(7)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可控,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最近一年又一期无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三、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珠海植远、珠海植诚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持有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