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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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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2022年10月26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3名。

1.3 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4 本行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张金良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经董事会批准,自2022年4月25日起,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刘建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责。)、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张学文(代为履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职责( 刘玉成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职务。本行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张学文先生代为履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职责。))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主要财务数据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客户贷款”指“发放贷款和垫款”,“客户存款”指“吸收存款”。

本报告中资产质量相关数据指标均使用不含应计利息的数据口径计算。)。

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或另有标注除外

注(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客户贷款的减值准备。

注(2) :按期末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或另有标注除外

注(1)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本行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本行优先股及永续债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因此在计算相关指标时,扣除了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因素影响。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注(1) : 本行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第43号)的规定确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结合自身正常业务的性质和特点,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本行未将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等列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3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3 股东信息

3.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200,880名 (其中包括198,345名A股股东及2,535名H股股东) ,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百分比除外

注(1)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的80,700,000股H股。

注(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沪港通股票)。

注(3)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4) :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其余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注(5) : 上述股东不存在回购专户;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1)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的80,700,000股H股。

注(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沪港通股票)。

注(3)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4) :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其余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注(5) : 上述股东不存在回购专户;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

3.2 境外优先股情况

本行已于2022年9月27日赎回全部72.5亿美元境外优先股。详情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没有存续的境外优先股。

4 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4.1 经营情况概览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本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在扎实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坚持做“难而正确、正确而美好”的事,不断强化和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坚定“特色化、综合化、轻型化、数字化、集约化”转型,围绕专业核心、体系支撑、协同整合、科技助推、机制驱动、创新引领“六大能力”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久久为功,在生态金融、产业金融、协同金融、绿色金融和科技金融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主动、开拓未来。

本行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各类挑战,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一是业务经营稳中有进。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13.5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43%。其中客户贷款总额超过7万亿元,达7.1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81%,较上年末增加6,977.70亿元,同比多增426.75亿元,增量创历史同期新高。负债总额12.71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74%。其中客户存款总额12.2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02%,较上年末增加9,109.72亿元,同比多增2,495.64亿元。二是盈利能力保持稳定。前三季度,本行净利润保持两位数增幅,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738.49亿元,同比增长14.48%;营业收入2,569.31亿元,同比增长7.79%。三是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改善。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和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76%和13.90%,同比分别提高0.02个百分点和0.22个百分点。

本行深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提升自身管理的前瞻性、精细化和科学性,推动发展质量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资产配置上,坚持以风险调整后收益率(RAROC)为资源配置的原则,为实体经济注入更多金融“活水”。在信贷投放的安排上既立足当前,又谋划长远,一方面围绕信用村建设、“主动授信”等重点工作拓展客户基础,提升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在上半年主动前移投放节奏的基础上,统筹做好下半年增长安排,重点推动实体信贷投放,存贷比和信贷资产占比较上半年分别继续提升0.64个和0.82个百分点;在非信贷资产的安排上,以RAROC为标尺,统筹投融资策略,加强节奏把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产交易流转,提升非息收入贡献。在负债管理上,坚持“不唯规模、唯质量”的发展方向,持续优化以价值存款为核心的负债发展机制,实现了“增长适度、结构优化、成本下行”,前三季度,新增存款中主要是一年期及以下期限的较低成本的价值存款,一年期及以下存款同比多增超3,000亿元,高成本的长期限存款继续压降,存款付息率继续下降。在盈利模式上,通过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和客户经营能力,跑出中收跨越“加速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达236.39亿元,同比增长40.3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率达9.20%,同比提高2.13个百分点。在风险管理上,秉持风控先行的理念,继续完善“全面、全程、全员”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建设实施,全面推动风险管理工作数字化、集约化转型,提高风险管理工具服务支撑能力,加强风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资产质量保持优良,不良贷款率0.83%,居于行业优秀水平;拨备覆盖率404.47%,风险抵补水平充足。

本行坚定不移推进差异化、特色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聚焦能力建设苦练内功,构筑可持续性的综合竞争优势,打牢持续发展的能力根基。

第一,零售银行优势不断夯实。一是坚持不懈推进财富管理战略。围绕“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理念,不断深化客户经营,开展第二届理财节和客户投教活动,推进客户资产配置升级;坚持客户利益优先,提升产品遴选能力,优选绩优基金公司开展合作,精选权益基金产品;关注民生养老,履行国有大行责任担当,搭建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养老理财试点,募集中邮理财养老理财50.00亿元;打造客群经理-产品经理-财富顾问的强中台支撑,明确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围绕服务模式、资产配置、专属产品等内容形成快速传导链条,聚力赋能一线理财经理。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客户AUM年新增超万亿元,达13.60万亿元;VIP客户4,670.70万户,较上年末增长9.56%;财富客户413.34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6.04%(本行划分客户层级主要依据客户在本行的个人金融资产规模并兼顾个人贷款余额(合称综合资产)。通常情况下,综合资产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为本行的VIP客户,综合资产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为本行的财富客户。)。二是促进新市民金融服务的精准滴灌。聚焦新市民支付结算及寄递等场景需求,创新推出新市民专属借记卡“U+卡”,提供涵盖跨行转账手续费、账户余额变动通知短信服务费及工本费等多项资费减免优惠,切实降低新市民金融服务成本;围绕新市民异地寄递的生活场景需求,协同邮政集团推出持“U+卡”在邮政营业网点交寄包裹邮费8折优惠;精细化新市民客群服务,数据驱动、科技赋能,精准识别新市民客户群体;在“U+卡”的基础上,联合美团推出骑手专属工资卡“美团骑手卡”,叠加话费券等更多优惠权益。三是加快构建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本行持续深化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着力场景生态建设。创新落地使用数字人民币办理消费贷款放还款、购买保险、线上支付汽车租赁款项场景;推出以数字人民币硬件钱包为载体的“丽泽数币一卡通”,为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内的企业员工提供健康宝登记、闸机通行、电梯搭乘、办公签到、食堂用餐、数字人民币商圈消费等“一卡通行,一卡通付”服务,创新打造“金融+工作+生活”数字人民币应用模式;上线基于手机PAY的账户模式硬钱包,优化客户支付体验;赋能合作伙伴共建数字人民币生态,支持合作银行落地消费贷款放还款、薪资发放等特色场景。

第二,乡村振兴“主力军”作用突显。为实现“让大多数中国农民有邮储银行的授信,为亿万农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梦想,本行进一步推动三农金融业务高质高效发展,协同邮政集团围绕“村社户企店”深入开展惠农合作项目,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数字生态银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线上信用户贷款产品,积极开展第三方外部数据合作,建立更加高效精准的“小额度、广覆盖”的主动授信机制,开展并稳步推进农户普遍授信试点,截至报告期末,评定信用村36.20万个,评定信用户634.35万户;上线“农村金融服务画像”数据产品,针对45.67万个行政村开展精准画像。二是持续推进小额贷款集约化运营改革,启动审查审批集中运营试点,开展贷后集中管理和逾期催收集中运营试点,持续推进移动展业设备应用,推广全流程数字化作业模式。三是全力做好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扎实推进公司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生态版图建设,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乡村建设行动,做好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助力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四是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同时,加大脱贫地区金融支持力度,助力脱贫地区县域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涉农贷款余额1.7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23.77亿元;个人小额贷款余额1.1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05.05亿元。

第三,公司金融加速“特色化、综合化、专业化”发展。一是通过“商行+投行+交易银行”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和“1+N”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本行围绕客户、产品、联动、服务、风险、科技六个维度,实施经营机制的改革和深化,完善前中后台一体化的营销支撑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的专业金融服务。本行公司客户拓展量质双升,规模达132.91万户,较上年末增加17.77万户;深耕重点客群引领发展,价值客户和有效客户年新增占比达6.73%。二是精准聚焦“专精特新”、科创企业等代表中国经济转型方向的目标客群,持续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提升信用贷款额度。依托“科创e贷”产品及科技产业链开发项目,为科创企业提供线上融资,“专精特新”及科创企业贷款客户数超过2.30万户。三是积极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本行深化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主体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提升小微金融发展内生动力,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5万亿元,在客户贷款总额中占比超过16%,居国有大行前列;持续深化小微金融数字化转型,不断丰富小微易贷业务模式和服务场景,推进与各类政务平台的合作,探索信用类数据的多元应用,提高小微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捷性,本行线上化小微贷款产品余额1.0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9.03%。四是本行围绕基建、绿色、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等领域,加大公司信贷投放,贷款规模实现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贷款余额25,923.0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383.73亿元,增长15.01%。

第四,资金资管业务价值贡献全面丰富。一是积极推进生态圈建设,客户合作进一步深化。二是积极推进业务交易转型,努力探索金融科技在交易业务中的深度运用,正式上线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行情监控自动化、策略交易程序化、风控措施事前化,推动金融市场业务向智能化、自动化、程序化升级;不断完善票据流转机制和协同体系,加大交易渠道建设,强化票据业务“交易商”“做市商”角色,提升非息收入占比。三是积极推进业务创新,成功投产上线“专新贴”,通过专项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便利、更实惠的票据融资服务,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票据融资;企业手机银行“智能秒贴”也相继成功投产上线,实现移动端秒贴业务办理场景。

第五,“中收跨越”战略目标稳步推进。本行持续履行国有大行担当,在贯彻落实国家减费让利政策的基础上,优化业务结构,推进能力建设,推动中间业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财富管理战略升级,持续深耕代理保险、基金等业务,推动AUM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代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长47.17%;信用卡业务加强商圈推广和运营,开展节日营销活动,完善客户生命周期管理,带动客户和消费交易规模增长,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长20.52%;理财业务优化产品结构,丰富策略和期限布局,打造拳头产品,不断提升理财产品竞争力;交易银行业务积极推动数字供应链业务发展,推进票证函业务线上化,丰富线上融资场景,不断提升业务发展质效,带动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长50.62%;投资银行业务积极拓展债券承分销业务,壮大银团贷款业务规模,发力资产证券化业务,业务发展迈上新台阶,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长33.44%;托管业务不断完善运营服务体系,稳步做大公募基金、保险托管规模,拓展资产证券化、资管信托等业务领域,实现业务多元发展。

第六,绿色发展底色愈加鲜明。本行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愿景和目标,大力发展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截至报告期末,绿色贷款余额4,657.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11%。累计成立碳中和支行、绿色支行、绿色金融部等绿色金融机构19家。优化授信政策,健全管理机制,加大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探索转型金融,推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绿色发展,率先应用中央结算公司推出的通用式绿色担保品池,成功落地首笔绿色债券质押式同业存款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碳核算服务,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1,519户企业碳核算。积极推进自身运营碳中和,开展覆盖全行的碳盘查工作;发起“绿色办公 低碳生活”倡议书,推动全行形成节能减排的自觉意识和一致行动。

第七,管理体制与运营模式日益革新。一是风控先行,引领业务发展。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推进全流程数字化风控工具的开发应用,打造企业级风险管理平台,提高风险管理智能化水平。以前瞻性风险研判为中心,组建培养同业一流的风险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定期开展“行业研究大讲堂”活动,加强专业领域资源投入和研究积累,提升风险预研预判能力。以精细化管理为重心,构建资产质量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资本成本和风险成本精准计量,增强风险经营能力,让风险管理真正成为保障安全的“防火墙”和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力”。二是全面推进业务流程再造。本行通过集约化转型构建强大、统一的后台支撑,形成对全行的强服务、强支撑、强管控。本行已启动集约化运营三年转型计划,按照“前台业务后台化、后台业务集中化、集中业务专业化、专业处理共享化、共享服务云端化”的方向,将前台业务上收集约运营,目前已开展内部户对账、函证业务、监控风险核查、财务报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监测分析、零售信贷、托管业务、小企业集约化贷后管理等业务集约运营试点。

第八,“业技融合”加速数字化转型。本行在金融科技上不断发力,持续推进科技助推能力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年度上线目标工程239个。其中,金融市场电子化交易系统、企业手机银行、信贷反欺诈系统等42项重点工程全面投产上线。新一代个人业务核心系统已成功迁移近八成客户,系统运行平稳,存款交易平均响应速度提升37.50%。“邮储大脑”图像识别功能应用于光伏贷、邮享贷等新场景,日均影像识别量超41.67万笔。流程机器人(RPA)已应用于理财参数维护、国际结算账户核对等20多个场景,业务笔数超2.28万笔。持续优化云管理平台功能,推进容器化建设和应用微服务化,建立云原生的运维管控体系。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展业等201个系统实现私有云平台部署,云平台日交易量达到5.89亿笔,占交易总量的93.30%,云技术应用继续保持同业领先水平。大数据基础环境持续夯实,大数据平台整合接入行内145个业务系统,全行数据资源实现统一接入、集中存储及高效加工。数据中台能力不断增强,累计上线178个数据服务内容,为营销管理、客户分析等9大分析场景提供支撑。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下一步,本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把握历史主动,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强化大行责任担当,推进特色化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邮储力量。

4.2 财务表现

4.2.1 财务业绩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2,569.31亿元,同比增长7.79%;实现净利润739.35亿元,同比增长14.05%;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和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76%和13.90%,同比分别提高0.02个和0.22个百分点。

(1) 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2,054.41亿元,同比增加45.51亿元,增长2.27%,主要是资产负债规模的增长,以及本行积极优化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带动。净利息收益率2.23%,净利差2.21%。

(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36.39亿元,同比增加67.90亿元,增长40.30%,主要是本行积极践行中收跨越战略,不断加强中间业务能力建设,坚持不懈推进财富管理转型升级,代理保险、信用卡、理财、投行和交易银行等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3) 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1,409.45亿元,同比增加141.20亿元,增长11.13%。

(4) 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314.58亿元,同比减少58.09亿元,下降15.59%。其中,客户贷款减值损失332.16亿元,同比增加101.61亿元,增长44.07%。

4.2.2 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135,230.6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351.88亿元,增长7.43%;负债总额127,050.5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127.30亿元,增长7.74%;股东权益总额8,180.0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4.58亿元,增长2.82%。

(1)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71,518.6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977.70亿元,增长10.81%。其中,个人贷款40,177.3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615.84亿元,增长6.96%,主要是本行坚持零售战略定位,积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个人小额贷款实现快速增长;公司贷款25,923.0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383.73亿元,增长15.01%,主要是本行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加大对基建、绿色、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小企业和公司贷款规模实现稳健增长。

(2) 吸收存款

吸收存款122,650.4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109.72亿元,增长8.02%。其中,个人存款108,503.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01%,主要是一年期及以下价值存款的增长,高成本长期限存款得到有效压降;公司存款14,115.2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13%,公司存款结构继续保持较优水平。

(3)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总额8,180.0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4.58亿元,增长2.82%。其中,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739.35亿元,分配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股息295.64亿元,赎回境外优先股478.69亿元,以及发行永续债募集资金净额299.97亿元。

4.2.3 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情况

本行持续加强资产质量管控,加大不良处置力度,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588.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2.14亿元;不良贷款率0.83%,与二季度末持平,较上年末微升0.01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391.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7.18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0.55%,较上年末上升0.08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672.4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8.90亿元;逾期率0.94%,较上年末上升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404.47%,较上年末下降14.14个百分点。2022年1-9月,本行新生成不良贷款378.95亿元,年化不良贷款生成率(不良贷款生成率=(期末不良信贷余额-期初不良信贷余额+期间清收处置金额)/期初信贷余额。)0.77%,与二季度末持平,较上年同期上升0.21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55%,较上年末下降0.37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1.53%,较上年末下降0.86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10%,较上年末下降0.68个百分点,均满足监管要求。

4.3 财务报表及补充财务资料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载于本报告附录一,补充财务资料载于本报告附录二。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报告期内净利润及股东权益无差异。

5 其他提醒事项

本行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92,383,967,605股普通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派发人民币0.2474元(税前),派息总额约为人民币228.56亿元(税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其中A股股息于2022年7月12日支付,H股股息于2022年8月10日支付。

本行于2022年9月27日全部赎回2017年发行的72.5亿美元境外优先股。

本行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经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本次发行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报告期内,本行依据监管要求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件请参见本行刊登的公告。

6 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本行网站 (www.psbc.com)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行网站 (www.psbc.com)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录一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利润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利润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银行利润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银行利润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录二 补充财务资料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杠杆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流动性覆盖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

根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本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国内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如下。

人民币万元,另有标注除外

注(1) :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 (银发〔2020〕289号)口径计算,部分指标数据与年度报告披露指标数据存在差异。

( 张金良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经董事会批准,自2022年4月25日起,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刘建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责。)

( 刘玉成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职务。本行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张学文先生代为履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职责。)

(“客户贷款”指“发放贷款和垫款”,“客户存款”指“吸收存款”。

本报告中资产质量相关数据指标均使用不含应计利息的数据口径计算。)

(本行划分客户层级主要依据客户在本行的个人金融资产规模并兼顾个人贷款余额(合称综合资产)。通常情况下,综合资产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为本行的VIP客户,综合资产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为本行的财富客户。)

(本行围绕客户、产品、联动、服务、风险、科技六个维度,实施经营机制的改革和深化,完善前中后台一体化的营销支撑服务体系。)

(不良贷款生成率=(期末不良信贷余额-期初不良信贷余额+期间清收处置金额)/期初信贷余额。)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3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刘建军董事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本行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标准,提升资本充足水平,促进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本行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董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的证券种类和面值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为本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经相关监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法人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法律、行政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本行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行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或董事长、行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共同或单独,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行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资格及持股比例应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以下价格孰高者:

1.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本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 发行前本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本行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或董事长、行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共同或单独,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届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或董事长、行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共同或单独,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六)发行数量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6,777,108,433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若本行股票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或董事长、行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共同或单独,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七)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本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本行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届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或董事长、行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共同或单独,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八)上市地点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决议有效期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须经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下转186版)

(股票代码:601658)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