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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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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小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美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娟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周小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美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娟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小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美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娟娟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2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2年11月15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证券事务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5)。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广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首批项目,总投资18,12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5,9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12个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200,0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28,071.2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171,928.7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部分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项目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16,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2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7,60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8,399万元;本次拟变更5,9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首批项目建设,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占“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总筹资额的比例为36.88%,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部分变更的“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系由公司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现有厂区内实施,原计划建成达产后新增中高压化成箔年产能460万平方米、低压化成箔年产能650万平方米。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21,595.00万元,项目计划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目前已建成264万平方米的中高压化成箔生产能力和360万平方米的低压化成箔生产能力,截至2022年10月2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7,601万元。

(二)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本次拟变更部分“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资金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首批项目建设,系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的实际发展需求、产品市场需求等因素而作出的重要投资决策,顺应当前市场环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将充分发挥宁夏的区位优势,最大程度利用宁夏的光伏资源,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项目投产后,公司电极箔产品产能规模将得到明显提升,基地布局将进一步优化,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首批项目

实施主体: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宁夏石嘴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现有生产基地

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投资18,120万元,包含土地征用、厂房建设、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等,首批投运生产线10条,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65万m2高性能电极箔的生产能力。

项目产品: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总投资18,1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520万元,流动资金投资3,600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方式

本项目拟使用募投项目“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变更的5,900万元先期投入,剩余资金缺口拟通过自筹等方式补足。

4、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做到精心设计、安装及调试;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专门成立项目领导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整个项目工作,领导组下设土建工程组、生产设备组、配套工程组,各组明确职责分工、质量要求、成本目标、时序进度,从方案论证、供应商选择、过程控制到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严格、科学、合理的展开各项具体工作,保证项目建设有序、高效、保质推进。

5、预计经济效益

本次投资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在新兴市场产品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经测算,项目达产后,将新增产能265万平方米,投资净利润率为14.7%,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项目市场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1、下游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属于国家鼓励和重点支持的电子元件功能材料领域的典型代表。电极箔的性能直接影响铝电解电容器的比容量、漏电流、使用寿命、可靠性、体积大小等关键技术参数,项目产品具有电容量高、漏电流小、温频特性好、使用寿命长等优点,满足新兴领域用高性能电容器的使用需求。

随着“十四五规划”、“新基建”等国家战略的出台和实施,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得以快速发展,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对各种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市场前景广阔。

2、科研成果产业化,打破国外垄断

宁夏海力电子和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进行长期的产学研合作,成功研发出比容量高、耐水性强、漏电流低、机械强度高、极端工况中可长时间工作的高稳定性、高可靠性的高性能电极箔产品,与下游客户联合试验试制,试制的电容器产品的电性能、机械性能等,完全满足新兴领域的应用要求,同时产品各项指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助力打破国外垄断,实现全面进口替代。

3、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大力支持行业的发展壮大

本项目所生产的中高压化成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用阳极箔,属于电子专用材料,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鼓励类第二十八项“信息产业”第22条“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型电子材料。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1月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年版)》,“电容器铝箔”属于战略性新兴材料。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电容器用铝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二)风险提示

1、行业政策风险

电极箔产业是我国电子元件基础产业之一,属于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虽然各部委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电子元件材料行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可能面临来自于宏观经济、政策法律、行业周期等多方面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如果未来国家扶持政策、相关行业准入、产品技术标准等发生不利于公司经营的情形,即可能会给项目的实施与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电极箔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电极箔行业积累起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仍面临部分行业内先进电极箔制造商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继续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产品技术升级、生产规模扩大,不能持续提高在电极箔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则可能会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项目未来经济效益实现风险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变化、市场因素变化、经营不及预期甚至疫情影响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建设周期超出预期、项目终止、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投资概算等,从而产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未来经济效益与预期产生偏离的风险。

五、项目审批情况

本次变更后的项目已取得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可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投资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已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5、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报告。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电子”)

● 本次增资金额:5,900万元人民币

● 增资后,海力电子注册资本变更为21,5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子公司海力电子增资5,900万元,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首批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股份”或“公司”)向16名特定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28,071.2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171,928.7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号)。公司已将上述募投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的5,9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首批项目建设。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现金出资的方式向海力电子增资5,9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海力电子注册资本变更为21,500万元。

本次增资后,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到位后,将存放于海力电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海力电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尽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专项审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力电子进行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力电子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力电子进行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力电子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海星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力电子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海星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力电子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 9:00-11:0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8号,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513-86726111,传真:0513-86572618。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1、2相同的资料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11月10日下午16:00。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为保护股东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苏美丽

2、电话:0513-86726111

3、传真:0513-86572618

4、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8号

5、 邮编:226361

6、 电子邮箱:sml@haistar.com.cn

(二)其他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