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本报告期产生的诉讼和解支出,主要为:
1、公司与山西银行晋中分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签署《和解协议书》后,冲回2020年已计提的可能承担的担保责任损失743.3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山西银行晋中分行合同纠纷暨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公司与山西银行长治分行等于2022年9月27日签署《和解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应向山西银行长治分行支付3,000万元补偿款,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山西银行长治分行合同纠纷暨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0.78%,主要是受国际宏观环境影响,外销收入下滑导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20.34%,主要系公司已于2021年期末出售金融科技板块业务(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上年同期金融科技板块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为-44,481.32万元,剔除金融科技板块影响后,变动不大;
3、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7.36%,主要因业务量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
4、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度末增加67.82%,主要因公司剥离金融科技板块业务后,聚焦主业,冰箱业务稳健发展,为公司带来正向收益导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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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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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殿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浩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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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殿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浩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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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清查及测试结果,公司决定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525,958.93元。
一、 本期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525,958.93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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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基于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于资产负债表日在组合基础上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对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损失准备。
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2、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事项,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38,239.05元,并相应增加公司报告期期末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净值。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6日晚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15:3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王浩先生
董事会秘书 温晓瑞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15:3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ZjveuVgDFC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2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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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股东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株信睿康”)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46,68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截至2022年10月26日,株信睿康减持时间已过半,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666,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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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2-059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