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共计22,833,400份,对应新增的基础证券为114,167,000股公司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85,002,000美元。本次发行未设置超额配售权。公司发行的GDR已于苏黎世时间2022年7月28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对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于北京时间2022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2年7月29日止,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GDR发行募集资金685,002,000美元(含转账费用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24日、2022年7月26日、2022年7月28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本次GDR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664,707,835股变更为1,778,874,835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2022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5.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4.90元/股。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9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2022年6月18日、2022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公司股份6,766,3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04%,最高成交价为42.6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9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7,660,869.61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一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一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10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新站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安徽省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国轩新站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7.00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新站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柳州新增年产10GWh动力电池基地项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全球新能源动力电池日益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柳州新增投资建设年产10GWh动力电池基地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8.00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柳州新增年产10GWh动力电池基地项目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丰富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募集资金用途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新增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为止。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结果如下:
(一)关于新增与关联方国轩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李缜先生已回避表决。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新增与关联方大众中国及其相关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Frank Engel先生、Andrea Nahmer女士已回避表决。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新增与关联方电气国轩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新增与关联方中冶新能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张宏立先生已回避表决。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1月14日下午14:30在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10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和审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新站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安徽省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国轩新站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有助于公司更好抓住动力电池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三元电池产能规模,丰富产品结构,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项目投资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投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新站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柳州新增年产10GWh动力电池基地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国轩柳州新增年产10GWh动力电池基地项目旨在进一步深入布局华南地区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规模,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本项目投资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投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柳州新增年产10GWh动力电池基地项目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的资金管理和经营运作的灵活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新增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结果如下:
(一)关于新增与关联方国轩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李艳女士已回避表决。
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新增与关联方大众中国及其相关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新增与关联方电气国轩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新增与关联方中冶新能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产品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确定理财金额、期间以及签署合同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10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新站年产20GWh
动力电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新站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事项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公司拟在安徽省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合肥新站区”)投资建设国轩新站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7.00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池技术”)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国轩电池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强
公司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间接持有合肥电池技术100%的股权。
三、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国轩新站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
2、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00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为46.00亿,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等。
3、资金来源:自有和自筹资金。
4、项目选址:合肥新站区魏武路与铜陵北路交口西南角。
5、建设内容:建设20GWh三元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及配套系统,生产动力电池电芯、模组、PACK和电池系统等产品。
6、建设周期:该项目拟自开工之日起16个月后竣工生产。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锂电池供应商,在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利好政策的强劲推动下,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呈现大幅增长。公司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更好抓住动力电池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三元电池产能规模,丰富产品结构,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合肥电池技术自有和自筹资金,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已经公司初步论证但尚未经过详尽、细化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值,具体以实际为准。
2、本次项目规划的投资金额较大,存在因资金紧张等因素而导致投资项目无法按期投入、完成的风险。
3、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当地配套政策支持等因素的影响,本次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以及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及时控制风险,保障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10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柳州新增年产10GWh
动力电池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国轩柳州新增年产10GWh动力电池基地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满足全球新能源动力电池日益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在柳州新增投资建设年产10GWh动力锂电池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投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8.00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国轩”)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侯飞
注册地址:柳州市秀水三路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电芯、电池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发应用及销售;石墨烯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可再生能源设备与系统的销售;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的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柳州国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与广西广投东城锂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锂电基金”)、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集团”)签署的《关于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合肥国轩和锂电基金拟分期通过现金方式共同对柳州国轩进行增资。第一次增资前后柳州国轩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柳州国轩新增年产1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2、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额约为48.00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为35.00亿元,包括土地征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及其他工程等。
3、资金来源:自有和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
4、项目选址:柳州市柳东新区北环高速以北秀水三路6号
5、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约362亩,建设10GWh磷酸铁锂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及配套系统,生产动力电池电芯、模组、PACK和电池系统等产品。
6、建设周期: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13个月内建成投产。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进一步深入布局华南地区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规模,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柳州国轩自有和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已经公司初步论证但尚未经过详尽、细化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投资金额、建设用地、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值,具体以实际为准。
2、本次项目规划的投资金额较大,存在因资金紧张等因素而导致投资项目无法按期投入、完成的风险。
3、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当地配套政策支持等因素的影响,本次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建设成本高于预期成本以及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及时控制风险,保障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10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为丰富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以下简称“本次债权融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1、产品类型: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2、备案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4、发行利率: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挂牌定价、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6、发行时间和方式:在北金所备案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时间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7、发行对象:北金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8、主承销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备案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事宜;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是基于公司融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产生有利影响,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方案合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及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的资金管理和经营运作的灵活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10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集团”)及其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中国”)及其相关方、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轩”)及其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新能源”)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新增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为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大众中国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其相关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为公司关联方的企业。
注2:该金额包括公司与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天津”)、埃诺威(苏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埃诺威”)之间交易的原预计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1、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缜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凤阳东路泰安大厦五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酒店项目开发与经营管理、旅游景点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领域投资、咨询;装饰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持有国轩集团92%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国轩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控制的公司。
2、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2月4日
注册资本:13,041.496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拉尔夫·布兰德施泰特(RALF BRANDSTAETTER)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七圣中街12号院1号楼1层103、104、105、106、5层、7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下转223版)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103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