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5,236.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8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5%;基本每股收益0.83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3.75%,主要原因为受宏观经济和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化肥、农药等大宗商品行情高位波动,市场整体消费景气度有所调整,公司围绕“重点发展农业综合服务主责主业,稳健发展汽车、医药业务”战略规划,不断夯实经营能力,在去年同期高业绩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业务稳步发展。农业综合服务方面,公司继续推进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布“浙农耘”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探索开展耕地土壤治理、农业现代园区建设等为农服务新模式,业务呈现高质量增长。医药生产销售方面,受益于中医药政策支持,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配方颗粒业务新增约100家合作医疗机构,其中二级及以上医院约20家,公司拓展中药全产业链模式,加强与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合作,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快速提升。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539.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82%,主要原因系本期农业综合服务业务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大力推进各项战略举措落地,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续推进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布首个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志性品牌“浙农耘”,探索耕地土壤治理、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农业服务新模式,推进汽车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具有浙农特色的中药材全产业链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0日,授予价格为5.37元/股,最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6名激励对象授予1,251.5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公司成立浙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按照“省级服务平台+区域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网点”模式构建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22年8月,浙农嘉兴农事服务中心、浙农淳安农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2022年9月,江山浙农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龙泉浙农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被列为浙江省“首批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创建单位”。农事服务中心集农资、农机、科技和金融等服务功能为一体,是公司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标志。
(三)发布“浙农耘”社会化服务品牌
2022年8月,公司首个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志性品牌“浙农耘”正式发布。秉持“让农业更简单,让未来更美好”理念,公司将打造从土壤到餐桌可溯源的全周期服务体系,通过“浙农耘”构建涵盖服务耘、生产耘、品控耘、流通耘、生态耘的为农服务生态圈。
1、“服务耘”:公司将按照“省级服务平台+区域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网点”模式建设现代农业农事服务中心,搭建集农资、农技、农机、金融、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2、“生产耘”:基于公司优势服务能力,公司积极探索全域土地治理+“浙农耘”农场运营的EPC-O模式,并聚焦智能化、机械化、绿色化、集成化,持续优化“浙农耘”农场运营;
3、“品控耘”:公司通过三品(品种、品质、品牌)一标(标准化)一码(溯源码)实现生产、服务全过程可靠可信的品质管控;
4、“流通耘”:通过上述三项服务赋能,助力农产品上行,核心是数字赋能新型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从采收选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助力新流通模式;
5、“生态耘”:公司深化“数字浙农”建设,通过数字测碳、装备控碳、立体减碳,发挥浙农终端场景应用优势,助力“配方肥代替平衡肥”、“肥药两制”等任务实现精准、高效管理,有效提升用药、施肥、灌溉等行为的科学性。
(四)探索农业服务新模式
公司积极介入耕地土壤治理领域,加快探索全域“土地治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社会化服务”业务模式,实现现代农业服务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高效管理,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基于土地流转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探索构建“种子种苗+生产种植+加工收购+产品开发”全产业链闭环,提供全程化农业社会化服务。2022年4月,公司与嘉善县西塘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在浙江嘉善打造万亩水稻种植区,组织开展种植区土地流转、种植区整体分区分期规划、耕种管收烘及粮食收储等全产业链托管服务。2022年6月,公司与浙江省海宁市马桥街道、南浔区双林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耕地土壤治理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五)推进汽车重点项目建设
公司有序开展4S店项目的新建、改建、筹建,确保各项目按期推进,浙江平湖宝马店于2022年4月底完工,苏州至宝店于2022年9月完成装修,通过厂家验收;凯迪拉克宁波和台州展厅新能源专区改建完成,凯迪拉克宁波商超店装修完成;新建杭州宝马4S店项目启动。此外,公司积极开展创新营销活动,开展轻客团购会、展厅异业合作、车展、定巡展等活动。针对国家出台的刺激消费政策,积极开展清库和促销活动,提升新车和二手车销量。
(六)打造中药材全产业链模式
公司凭借农业产业链和中药材加工、收购、销售方面的优势,以杭白菊基地建设及羊栖菜综合利用开发为试点,积极探索具有浙农特色的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新模式。2022年1月,公司与浙江省桐乡市石门镇政府共同合作成立桐乡市浙农杭白菊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标准化种植、质量可追溯、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进行杭白菊种苗培育、种植、采收、加工、销售全过程管理,共建全产业链示范基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0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就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9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有效期和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1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9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3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有效期和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闲置原因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0,550.7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3,317.29万元(含相关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具体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有效期和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跟踪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 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获得更多回报。
六、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景岳堂药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景岳堂药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包中海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0人,代表股份313,312,0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328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81,131,8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927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2,180,2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018%。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32,412,1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47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王舍惟尔律师、张辉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306,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华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306,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406,6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王舍惟尔律师、张辉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已向其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65,000股,回购价格为5.07元/股。由此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500,508,037元减至499,943,037元,股本由500,508,037股减至499,943,037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登记方式如下:
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12证券部办公室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登记联系人:金鼎、曾琳
登记联系电话:0571-87661645
登记联系传真:0571-87661217
邮编:310051
联系邮箱:zngf002758@znjtgf.com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2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