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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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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生产集控中心及南区变电站技改项目:2022年8月19日,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生产集控中心及南区变电站技改项目的议案》。拟通过项目建设,推进公司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同时提高公司变电站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升安全等级和管理水平。项目计划总投资4,760.2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投入54.33万元。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2022年8月19日,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前海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向农业银行前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2,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000万元。

3、关于公司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年3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青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就其与广州市升庆纸类制品有限公司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诉讼金额911.49万元),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3月25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给予立案,并于2022年6月22日作出判决,公司胜诉,2022年8月4日,广州青纸已向广州从化区人民法院申请并办理执行程序。

4、关于公司建设碱回收技改项目:2022年9月30日,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碱回收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现有浆碱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建设一套日处理 2,000 吨固形物的碱回收生产线,项目总投资68,014.6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8,014.6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建设碱回收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该议案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用于项目建设事项:2022年9月30日,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水仙药业原股东漳州市香料总厂共同对水仙药业进行增资扩股,专项用于实施水仙药业“退城入园”相关项目,即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服固体制剂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即募集资金增资49,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水仙药业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即70%,公司仍为水仙药业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资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该议案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2022年9月30日,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碱回收技改项目总投资 68,014.6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68,014.64 万元;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服固体制剂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总投资99,159.1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4,251.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该议案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4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0日发出通知,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2年10月25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报表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因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拟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上述事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