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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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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3版)

以上修改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公司章程》修订版详见公司章程全文。

二、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引起的股本变动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按照规定回购全体激励人员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部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5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416,132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203,517,111股变更为202,100,979股。因此,《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应由203,517,11元变更为202,100,979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95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7)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8)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9)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8,088.16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肖峰,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季丽萍,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肖文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费用

2021年度中审众环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80.0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40.00万元,合计120.0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且中审众环及项目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能够胜任2022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且中审众环及项目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核中审众环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95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A栋A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

至2022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3楼

证券部联系电话:027-83386378

传真:027-83084202

联系人: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未经审计。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16,132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以及各项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 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416,1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基本情况

1、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2、2019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19年8月17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19年8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议案。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等;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可以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有权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等有关事宜。

4、2019年9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19年9月3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其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首次授予数量为4,615,000股,授予价格为8.30元/股,授予人数为111名;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授予数量为438,530股,授予价格为8.35元/股,授予人数为11名。

6、2019年9月12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9月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7、2019年10月16日,除3名激励对象放弃认缴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数9,000股外,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108名激励对象4,606,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11名激励对象438,53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0月19日公告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20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在确定授予日后3名激励对象放弃认缴的9,000股限制性股票。

10、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501,88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依据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按照规定回购全体激励人员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部分,同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5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综上,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416,132股。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注销数量共计1,416,132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19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现金分红现已实施完成。2020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22元/股,预留权益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27元/股。

因此根据激励计划,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719,250股,回购价格为8.22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58,382股,回购价格为8.27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5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598,500股的回购价格为8.22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预留部分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40,000股的回购价格为8.27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203,517,111股变更为202,100,979股,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16,132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16,132股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确认、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94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6,132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在全部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3,517,111股变更为202,100,97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3,517,111元变更为人民币202,100,979元。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以实际登记的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关于公司本次减资无需召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的规定,公司因股权激励导致回购股份减资的情形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此,公司及债券持有人无需就此次减资召集并召开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

2、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 9:00-11:3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证券部

5、联系电话:027-83386378

6、邮件地址:ir@thalys.net.cn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