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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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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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4.56%,主要系期初计提的年终奖于本期发放及本期部分医疗后勤项目撤场相应项目应付工资减少所致。
2、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7.45%,主要系本期医疗后勤部分项目撤场医疗后勤业务收入减少及受疫情影响养老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3、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5.99%,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相应成本减少所致。
4、本期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20.66%,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导致应交税费减少所致。
5、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6.62%,主要系本期医疗后勤部分项目撤场相应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6、本期管理费用较上面同期减少20.93%,主要系本期医疗后勤部分项目撤场相应管理费用减少。
7、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25%,主要系部分债务逾期导致逾期利息及复利增加所致。
8、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2.77%,主要系上年同期确认处置子公司收益所致。
9、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4.93%,主要系本期医疗工程业务相关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11.68%,主要系本期应税利润总额减少及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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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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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壮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湘衡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博雁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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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壮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湘衡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博雁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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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壮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湘衡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博雁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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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壮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湘衡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博雁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壮青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2-116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正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及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正刚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17,553,9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林正刚先生的《关于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届满告知函》,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已届满,林正刚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2,7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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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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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林正刚先生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正刚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正刚先生的减持计划已经届满。
4、林正刚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林正刚先生《关于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2-11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止2022年10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69,816,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4%。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宜华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5,6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若本次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0日10时至2022年1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将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所持公司35,672,000股股票,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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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若本次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鉴于本次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法院执行法定程序、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2-115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