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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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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利润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原因说明:

1.主要系本期汽车电子及智能终端类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加所致;

2.主要系销售增加,对应成本增加以及运输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所致(去年同期运输费计入销售费用);

3.主要系销售增加对应的费用增加以及人力成本上升所致;

4.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5.主要系本期到期交割的远期结汇损失增加所致;

6.主要系本期客户回款改善,应收账款对应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7.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8.主要系本期处置的固定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9.主要系本期赔款收入减少所致;

10.主要系本期设备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11.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对应的所得税费用增加;

12.主要系本期新增一个非全资的子公司对应的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2、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原因说明:

1.主要系期末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

2.主要系本期销售额增加对应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主要系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4.主要系本期销售增加,策略性备库及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5.主要系本期不涉及预缴所得税费用所致;

6.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增加新厂房宿舍的押金所致;

7.主要系报告期母公司增加上海红土智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金额1200万元;

8.主要系基建投资增加所致;

9.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增加新厂房宿舍长期租赁所致;

10.主要系员工股权激励费用、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及期未交割的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1.主要系报告期预付的厂房土地及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12.主要系报告期增加了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13.主要系本期未交割的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所致;

14.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15.主要系本期客户预收款增加所致;

16.主要系本期职工工资及计提的年终奖金增加所致;

17.主要系本期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18.主要系本期未支付的限制性股票的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19.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20.主要系内销客户的预收款增加,对应的待结转销项税金增加所致;

21.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增加新厂房宿舍长期租赁所致;

22.主要系本年度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款,补贴款按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损益;

23.主要系本期没有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4.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境外子公司外币折算差异所致;

25.主要系本期增加非全资的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变动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635.59万元,减少幅度31.98%。主要受结构性存款的变动影响;报告期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小于报告期净利润,主要原因是销售额的增长较快,应收账款及存货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同时上年度的年终奖金在一季度末及二季度初发放,对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904.57万元,变动幅度28.48%。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的投资少于去年同期。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49.33万元,变动幅度34.08%。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短期借款及员工股权激励款变动影响。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2470.57万元,变动幅度920.29%。主要原因系汇率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兆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冠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兆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冠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8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已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579.48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9”号文核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9月18日出具天健验【2018】336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9.94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4,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7,240,000.00元,发行费用总额为59,843,465.4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97,396,534.60元(不含增值税)。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4月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企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与越南科技和商业股份银行北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东莞中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兴瑞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情况

兴瑞科技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兴瑞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000.00万美元向香港兴瑞增资并转投设立越南兴瑞,由越南兴瑞实施原“机顶盒精密注塑外壳零组件及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中的“机顶盒精密注塑外壳零组件项目”,由越南兴瑞实施原“年产2000万套RFTUNER、2000万套散热件、1000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900万套汽车电子嵌塑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

2、第二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的情况

兴瑞科技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和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二次增资子公司香港兴瑞继而转投孙公司越南兴瑞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兴瑞科技向香港兴瑞增资1,000.00万美元,香港兴瑞进而向越南兴瑞增资1,000.00万美元,兴瑞科技将原“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1000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900万套汽车电子嵌塑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中部分拟投资金额调整至越南兴瑞“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项目”。

3、第三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变更的情况

兴瑞科技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和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增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使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7,000万元向子公司东莞中兴瑞增资,将原由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部分调整至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由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能源汽车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服务器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完成后,兴瑞科技全部募集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为“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该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该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尾差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1,579.48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44.74%。

五、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兴瑞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已通过募集资金投入多台设备以及所需的软硬件等,当前项目已达到预期,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74.7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1,579.48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成本管控和合理创新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创新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本次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79.48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后,该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待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七、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9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威海市圣儒文化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捐赠300万元用于资助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训推广,优秀传统文化师资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培养,孝道文化传承等项目。

公司董事长张忠良先生在基金会担任副理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向基金会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金会名称:威海市圣儒文化发展基金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71000MJE6544205

3、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王俊杰

4、注册资金:200万元

5、注册地:威海市富海路61号

6、业务主管单位: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7、设立时间:2016年11月08日

8、业务范围:资助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训推广项目;资助优秀传统文化师资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培养项目;资助孝道文化传承项目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威海市圣儒文化发展基金会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3年来持续致力于以传统文化与现代精益管理打造“提高心性、拓展经营”的企业文化,助推公司夯实发展。本次实施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追求全体员工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幸福的同时,为人类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做出贡献”的使命。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实践。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威海市圣儒文化发展基金会捐赠系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和发扬,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亦不构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系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和发扬,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该捐赠事项及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瑞科技”)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7,100万元(大写:肆亿柒仟壹佰万元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及时间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底完成发行,并分别假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部完成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97,853,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5.86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召开日(2022年10月2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较上年度增长10%;(2)与上年度持平;(3)较上年度减少10%;

7、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不考虑未来分红因素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任何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5

(下转2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