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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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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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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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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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孟广才先生与溧阳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城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6,226,0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溧阳城发。
本次协议转让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和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年7月18日,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孟广才先生的通知,已于2022年7月15日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7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孟广才先生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溧阳城发持有37,860,7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32%。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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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孟广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志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波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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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孟广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志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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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孟广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志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