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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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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世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世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世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0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557号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四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

至2022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10月26日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 上午9:00一17: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1月9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55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请出席者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并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557号

联系电话:0719-7676586

传真:0719-7676586

电子邮件:wanrun@hbwanrun.com

邮政编码:442500

联系人:万润新能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营业期限、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营业期限、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营业期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30.3795万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02号),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3,911,383.00元变更为人民85,215,178.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3,911,383股变更为85,215,178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营业期限由“2010年12月24日至2030年12月23日”变更为“长期”。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等的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及补充外,原《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章节、条款序号及相关引用条款依次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内部机构的规范运行,公司制定了内部制度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对以下制度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30.379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858.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5.9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4,562.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562.2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88,353.43万元。根据《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3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86,104.6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利息金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含子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现金管理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4,900.00万元分别向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智慧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万润”)增资154,900.00万元及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虹清源”)增资5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投资项目及金额:鲁北万润“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为619,133.00万元(最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4,900.00万元投资建设,剩余项目需求资金由鲁北万润以银行融资方式解决。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路线变化、研发成果不及预期、市场拓展未达目标等因素,可能出现项目实施顺延、变更、中止、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同时,上述项目产能爬坡有一定时间,达产前将增加制造费用,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阶段性下降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0.379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85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5.9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4,562.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562.2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88,353.43万元。根据《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3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86,104.6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利息金额。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下转594版)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