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拉67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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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2、完工产品近年去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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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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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
注1:累计去化率=已销售面积/累计已取得预售证的可销售面积。
注2:重庆项目2021年去化率下降的原因为2021年新增P24地块预售面积。
3、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同负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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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
一、补充说明主要存量项目近三年的开发进度和去化情况,并结合自身经营战略、项目类型、区位分布等,说明合同负债规模偏低、存货开发及去化较慢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表5、表6所示,公司完工产品近年去化状况良好,在建产品也在按照计划建设中,产品毛利率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公司依托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美誉度,坚持“立足珠海、区域布局”的战略,产品主要分布于珠海、上海、重庆、三亚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公司存货中部分项目受分期开发及政府规划因素影响,开发周期较长,完工部分去化状况良好。
公司采取精品化产品战略,坚持以“精工质本”的建筑精神铸造人居标杆,为保证产品质量,房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每年推出的项目相对较少,频率较低。且公司在售项目大多为现房,如表7所示,公司在售项目中除格力海岸S6和重庆项目P24为期房以外,其他项目为现房,收齐全款交楼后即确认收入,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主要是期房尚未交楼的预收款,因此公司合同负债规模偏低。
二、结合主要项目的投入成本、所在地区的房地产市场情况、销售去化情况等,说明本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公司坚持精品化路线,主要产品为中高端住宅,公司“精工质本”的建筑精神和开发理念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开发产品主要分布于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具有较高的市场溢价空间。公司部分项目如格力广场、格力海岸项目用地取得时间较早,地价成本较低,去化良好,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2019年至2022年6月,公司三年一期房地产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46%、37.74%、31.07%及36.08%,维持在同行业较高水平,盈利能力一直处于同行业中等偏上水平。经测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公司将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若未来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市场交易量和价格持续下滑,则将对公司存货的变现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可能带来相关存货跌价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4:
根据半年报,公司期末应收账款3.90亿元,同比增长34.5%,主要系应收渔获销售款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1.22亿元,其中包括代收代付款,以及多笔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项。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形成背景、金额、账龄、坏账计提情况等,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应收渔获销售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其他应收款中代收代付款以及关联方应收款项的形成背景、欠款方名称、金额及账龄,是否存在为关联方代付款项的情形,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回复:
一、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形成背景、金额、账龄、坏账计提情况等,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应收渔获销售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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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
公司下属孙公司珠海保联水产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联水产”),借助公司经营管理洪湾中心渔港的地理优势以及第一时间获取渔获信息的优势,从事水产品的渔获批发零售业务,业务范围包括海捕渔获与斗门淡水养殖渔获两大经营业务。保联水产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给予客户3至6个月的账期。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管控措施影响导致付款客观条件不足,回款速度明显放缓,进而导致渔获应收账款大幅增加。随着新冠疫情影响逐渐消退,预计回款速度将逐步恢复正常,应收账款将逐渐减少(注1)。
为解决珠海市香洲渔港长期超负荷运作问题,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新建洪湾渔港代替原香洲渔港。洪湾渔港建成后,为保证洪湾渔港高效、有序、顺利运行,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委托运营管理”的方式授权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珠海市洪湾渔港,授权委托期限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38年11月30日止。公司将洪湾渔港的经营性成本加合理利润作为应收账款,将非经常性营业成本作为代收代付款项。上述应收账款与代收代付款项经审定后由珠海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支付,期末余额均为正在审定中未收回的款项(注2)。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代付款项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其他应收款中代收代付款以及关联方应收款项的形成背景、欠款方名称、金额及账龄,是否存在为关联方代付款项的情形,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代收代付款的主要欠款方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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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9
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珠建房规[2019]4号)规定,开发商需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或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前先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待房屋售出时,再向业主按交存标准收取此部分款。该项期末余额为目前公司已先行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款项(注1)。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市防疫物资保障,应对疫情可能反复的情况,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卫生健康局与公司子公司珠海高格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签订了《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物资收储管理的合作协议》。公司根据珠海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目录,通过市场实时价格多方比价,确定采购商家及价格后向相关部门报批并备案后进行采购。由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相关款项,付款并收货后整理收集合同、发票、收货单、入库单、付款凭证向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报账。该项期末余额为公司已采购疫情防控物资,但尚未与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结算的款项(注2)。
公司与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合作,明确由公司统筹开发白藤湖水域面积约10平方公里的湖面整治项目、斗门区养老配套综合社区项目和接霞庄酒店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已垫付项目前期费用,正与斗门区政府进行白藤湖项目垫付款项的结算工作(注3)。
为解决珠海市香洲渔港长期超负荷运作问题,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新建洪湾渔港代替原香洲渔港。洪湾渔港建成后,为保证洪湾渔港高效、有序、顺利运行,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委托运营管理”的方式授权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珠海市洪湾渔港,授权委托期限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38年11月30日止。公司将洪湾渔港的经营性成本加合理利润作为应收账款,将非经常性营业成本作为代收代付款项。上述应收账款与代收代付款项经审定后由珠海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支付,该项期末余额为正在审定中未收回的代收代付款项(注4)。
珠海市海控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海控基金会”)由公司于2016年出资设立,为支持华大基因医学院项目,海控基金会与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sahington,DEVELOPME)签署捐赠协议,因海控基金会未开立境外货币支付账户,故委托格力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代为支付捐赠款。该项期末余额为格力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代为支付的捐赠款项,预计一年内收回(注5)。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代收代付款的主要欠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代付款项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