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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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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1,578,812,988(1,592,112,988-19,000,000*0.7)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1,573,112,988(1,592,112,988-19,000,000)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4,886.00元系收到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末结构性存款到期未续购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7.95%,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4.06%,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上海工业园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4)使用权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0.9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收购Fast Flow Limited(以下简称“捷流公司”)并表所致。

(5)商誉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61.50万元,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溢价收购捷流公司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6.12%,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临海工业园车间改造装修费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0.9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比上年少,相应计提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8)租赁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8.24%,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收购捷流公司并表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15.79%,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收购捷流公司并表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83.66%,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技”)少数股东增加投资所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1)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7.18%,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应收款项增加,对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6.78%,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3)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分别增加135.03%、145.01%,主要系本期上海科技净利润增加,同时少数股东占比增加所致。

(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31.80万元,主要系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8,721.39万元,主要系本期末结构性存款到期未续购所致。

(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4.35%,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伟星集团解除质押1.82%的公司股份并重新将该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张三云先生解除质押1.70%的公司股份;慧星公司共解除质押3.78%的公司股份并重新将3.42%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8月1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报告期及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1,200万元,已经到期收回本金,实现收益为106.15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0。高峰时点数未超过授权额度。

3、公司子公司相关重要事项:

(1)2022年8月17日,上海科技根据发展需要将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增加到12,500万元,股东结构变更为:公司持股60%,上海伟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原5位自然人股东持股10%。

(2)2022年9月27日,上海科技根据业务发展规划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重庆伟星咖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6MAC0HHNA66,主营业务为防水系列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拟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奉贤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同意该项申请并为该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签署相关协议之日起两年,两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担保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3月4日

住 所: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7688号

法定代表人:戚锦秀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主营业务:塑料管道制造、加工等

股权结构、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新材资产总额为51,494.50万元,负债总额为22,707.19万元,净资产为28,787.3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513.53万元,利润总额27,118.36万元,净利润23,536.79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海新材资产总额为54,820.93万元,负债总额为22,063.08万元,净资产为32,757.85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2,878.42万元,利润总额16,077.33万元,净利润13,970.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新材无对外担保、抵押、被诉讼和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上海新材与交行奉贤支行签署相关协议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材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海新材的经营发展;同时上海新材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较高,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同意为上海新材提供最高限额为8,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其中实际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刊载于2022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为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并为该项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