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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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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事项

2018 年公司与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签署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协议,同时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 8%,该额度在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并以赛诺生物复方红豆杉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26350 号)作为对海南海药30,000 万元借款的担保保障措施。

为有效解决上述财务资助问题,加快公司债权回收,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议案》,赛诺生物分期偿还债务。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赛诺生物偿还的8500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及 500 万元其他债权抵偿,还款方案执行正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关于华穗 19 号信托事项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购买金额人民币 2 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2022 年 1 月 18日公司已收回债权本金2亿元及剩余全部利息 3,589,66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及 2022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事项

1、关于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的主要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向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款项债权,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446,362,578.91 元承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协议约定,南方同正受让目标债权,并以其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正在开发的(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东门岭地段海药花园)项目未来三年销售收入的 35%作为目标债权转让对价,不足部分由南方同正补足。按协议的支付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需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不低于总计 1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3 日及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关于解除协议的主要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要求海药房地产返还购房款总计 23,045万元。根据协议支付计划,三年内,海药房地产海药花园项目整体销售收入的 15% 将划归公司,用以向公司支付上述返还购买海药房地产部分房产的本金、违约金及利息,各年度不足部分,海药房地产有义务以现金补齐差额。且按协议的支付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不低于总计 3,000 万元。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药房地产应支付公司不低于 15,000 万元,公司已收到海药房地产支付款项 1,800 万元,总计欠付 2021 年应付款项 13,200 万元(以下简称“目标债权”)。为持续推进上述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工作,促进债权的回收,公司于2022 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根据《清偿协议》协议的约定: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 101 套商品房(建筑面积 11,007.33 平米)抵偿 2021 年应支付给公司的欠款,101 套商品房的最终价格为12000元/平米。海药房地产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与海南海药签订网签备案合同,2023年09月30日前向海南海药交付该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证办理时间将在房屋的实际交付之次日起的365天内完成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和2022年4月23日《关于债务清偿协议所涉房产的评估报告》。

(四)海南海药、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财富”)以及盐城烽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签订《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烽康”),同日还签署了《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远期受让合同》(以下简称“远期受让合同”)。根据远期受让合同,海南海药应于2022年1月18日前受让兴业财富所持盐城烽康基金份额19334.04万元,并支付溢价款(按7.2%年利率计算)。 现因双方对远期受让合同效力存在争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诉状及证据材料(案号:(2022)沪74民初2301号),案由为其它合同纠纷,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8 )。

(五)公开挂牌转让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声特”)部分股权:为了加速上海力声特的发展,引进新的投资人,推动上海力声特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仅有一家公司报名摘牌,即新兴际华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资本”),其作为意向受让方以人民币 23,822 万元的价格摘牌受让上海力声特 43%的股权。公司与际华资本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力声特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9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荣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晏小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荣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晏小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63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