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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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50.18%,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派发红利、支付采购款;
2.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100%,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解付;
3.预付款项比期初减少49.93%,主要是原材料已预先储备,减少储备预付款;
4.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长41.21%,主要是支付押金、保证金、充值等暂未结清款;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比期初减少100%,主要是权益工具投资到期回款;
6.在建工程比期初减少94.46%,主要是龙华综合楼完工验收,转入固定资产;
7.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76.99%,主要是本期新增长期大额存单;
8.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100%,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解付;
9.应付票据比期初增长34.51%,主要是合约付款条件为承兑的供应商增加;
10.预收款项比期初增长338.40%,主要是预收租客款项。
(二)、利润表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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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发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93.23%,主要是本期研发投入增加影响;
2.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221.30%,主要是本期计提大额存单利息收入;
3.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272.07%,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款增加;
4.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53.81%,主要是对外投资及理财收益收回;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441.73%,主要是对外投资及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6.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92.94%,主要是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较上年同期增加;
7.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是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
8.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是本期出售固定资产。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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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173.85%,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86.61%,主要是本期部分理财产品暂未到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长1.87%,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四)、分渠道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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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1年1-9月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国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国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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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2-04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十楼总裁办会议室,全部9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计划,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2亿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为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为了帮助下游品牌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品牌经销商的贷款(订单E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实际担保债务的额度、期限、用信品种以借款人与前海分行签订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十楼总裁办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逸飞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2-049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计划,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2亿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为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2、 为了帮助下游品牌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品牌经销商的贷款(订单E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实际担保债务的额度、期限、用信品种以借款人与前海分行签订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的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若在担保实施过程中遇到需要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则单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单独对外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富安娜公司下游品牌经销商。不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有关联关系的经销商。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二)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负责对参加此项贷款项目的下游品牌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可以确保加入进来的下游品牌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公司建立供应商档案,通过招投标、财务报表审核、组织专人验厂,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合作。
2、对贷款资金的用途进行限制,专项用于向富安娜公司采购货物、缴纳新店加盟保证金、新店装修、流动资金周转等;
3、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担保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可以有效地帮助上游供应商、下游品牌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及实现风险共担,有效提升上、下游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资金效率,有效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从而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对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供应商资质、品牌经销商资质准入、专款专用、控制单户最高贷款额度及比例等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6,616万元,占公司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6%。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逾期兑付事项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购买的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的公告》,披露公司购买的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富安1号”)出现逾期兑付的情况,现结合相关事实,就该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关于收到《富安1号3季度报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方面发来的《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022年3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富安1号3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富安1号3季度报告》中提及: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西部信托渝信优债精选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渝信4号信托计划),并称该信托计划自2020年3月20日起未收到债务人浙江蓝德的季度付息,中信证券已将该情况向投资人进行披露。
渝信4号信托计划债务人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和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担保、杭州海港城(现已更名为“北大资源博雅城”)不动产抵押担保。
据《富安1号3季度报告》披露,目前底层债权的还款来源取决于:1、方正集团的重整,目前正在延期;2、浙江蓝德的还款能力及抵押物处置。由于方正集团转让了相关资产包,目前浙江蓝德及杭州海港城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朗基集团。
中信证券方面根据西部信托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信托单位净值0.8588,调整中信证券富安1号资产管理计划净值为84793833.18元。
经核实:
从中信证券富安1号成立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信证券未对我司披露渝信4号信托计划募集材料、成立文件、运营文件及投资的尽职调查报告;相关理财文件签订前,中信证券也未如实披露中信证券富安1号将投资的底层资产债权与方正集团有关及警示风险。
在渝信4号信托计划自2020年3月20日起未收到债务人浙江蓝德的季度付息后,中信证券实际上未及时向公司披露上述风险情况,且仍营销我司投入第四期资金持续投资。
2020年3月20日,我司投入第4期本金1.2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2020年4月19日,中信证券以资管新规政策为由与我司签订《中信证券富安 1 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将产品存续期再续期1年,即存续期变更为3年。
2021年3月1日及2021年12月30日,中信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杨冰及中信证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梁琪亲自来我司现场营销产品继续投资事宜。
二、关于理财产品涉及的20亿元底层债权
近期,我司通过努力,向理财资金的托管银行处调取了渝信4号信托计划的部分文件,包括《资金信托合同》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等文件。
上述文件呈现的渝信4号信托计划基本信息如下:
(1)认购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信证券富安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认购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3)预计年化收益率:8%
(4)信托受托人: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5)认购标的:渝信4号信托计划下第7期信托单位
(6)每期信托单位期限:12个月
(7)合同签署时间:2019年4月12日
(8)信托资金用途:受托人(西部信托)将信托资金均用于平价受让北大资源集团对浙江蓝德置业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标的债权。
信托资金由北大资源集团用于杭州市余杭区西溪海港城项目的开发建设。信托计划期限内由标的债权债务人蓝德置业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向受托人偿付标的债权及利息。
鉴于中信证券方面至今未向我司提供相关材料,仅凭托管银行提供的上述文件,基于资管计划已发生实质性逾期的事实,我司对信托资金是否有按信托合同的说明实质用于相关项目的开发建设,信托计划是否获得了足额抵押,相关债务方是否具备还款能力以及中信证券在认购该信托计划前是否尽责履行进行了实质性的尽职调查等问题,目前尚无法作出判断。对于中信证券给出的中信证券富安1号资管计划的最新估值也缺乏认定的依据,对此,我司已致函要求中信证券提供估值的详细计算依据及所依据的信托机构对信托单位估值的底稿材料,以供我司查实,但截至本公告发布时仍未收到回复。
三、关于理财资金追索的后续措施
鉴于中信证券方面一直不予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供我司进一步核实我司所委托资金历次投资决策的风控管理、真实用途及底层项目运行的实际状态等情况,我司目前无法认定:导致中信证券富安1号的理财本金投资逾期的决策,是中信证券方面在公正公平的理财投资决策作为基础的前提下作出;中信证券是否做到了充分的事前风险提示和事后的及时信息披露,是否履行了管理人勤勉尽责等义务。
对此,公司将继续与中信证券沟通,督促其履行管理人职责,以妥善处理本次理财资金逾期兑付事件,同时公司将保留通过向相关监管机构反馈及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回理财资金的权利。
关于上述事项的沟通进展,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2-046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