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八)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计划和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7.95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2,441.40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43%。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募投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尚处于建设中,剩余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投入募投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和研发效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而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性能更稳定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截至目前,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情况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各定期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并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变更及项目总投资额的调整,仅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六、期后事项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至2023年12月。
七、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2年9月30日,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6条挤压生产线,2条高品质熔铸生产线,其中进口低压铸造设备由于疫情原因,外国厂家安装人员至今未能到现场安装;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主要研发仪器、设备已购置,基本能满足目前公司研发试验使用,终止研发中心大楼施工建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项目达产后项目预计年均可实现净利润 5,069 万元。公司在2019年5月募集资金到位后生产线陆续建设投产,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已累计实现效益47,831.48万元。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期限12个月内的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2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1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在该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该额度。鉴于上述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即将于2022年11月29日到期,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12个月内的金融理财产品,该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2022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该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
(四)资金来源
用于此项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理财产品投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性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将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浩、黄三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上接26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