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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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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韩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德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健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韩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德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德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健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42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5人,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40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晓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 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丽、罗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41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8人,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