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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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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薛德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培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金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薛德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培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金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2-049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治军先生、独立董事王仲先生、张兰丁先生、何晓云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他人员均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薛德龙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4,734,459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603,144,105股减少至588,409,646股。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最新《公司章程》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最新《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关于修订〈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最新《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关于修订〈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最新《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2-050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最新《公司章程》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2-052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5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至2022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周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2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应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截至2022年11月8日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6层中原内配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培、证券事务代表朱会珍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邮编:450000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四)特别提醒: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将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8

2、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至2022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2-051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4,734,459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8.4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自2019年4月4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20年1月24日股份回购届满期间,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4,734,45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43%,最高成交价为7.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142,552.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以及资金来源,与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4,734,459股。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回购股份报告书》披露的用途,对应的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且公司暂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公司拟提前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14,734,459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603,144,105股减少至588,409,646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注:1、以上“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截至公告披露日数据测算,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2-053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