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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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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玉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发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立友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玉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发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立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玉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发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立友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2-027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等资料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2-026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等资料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通知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及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8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汇丰东大街5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8:30一一12:00、13:30一一17:0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汇丰东大街588号801室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委托人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汇丰东大街58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旭杨(021)31021798

杨颜丞、邹心怡(021)57208550

传真:(021)57208182

(二)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 疫情防控:为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全程佩戴口罩,文明参会守秩序,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2-029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湖北省财政厅0010577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2021年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属于同行业的客户共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中审众环承做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周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周伟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伟最近3年负责或参与审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8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浩,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通过美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周浩201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浩近3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最近3年复核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022年度聘用中审众环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以下简称“大华”),于2012年2月9日成立,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公司自2018年度起,聘任大华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截至2021年度,大华已连续4年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杨卫国连续服务年限为4年,签字会计师胡玉震连续服务年限为3年,签字会计师金达服务年限为1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及沟通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且综合考虑了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尽职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