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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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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情况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季度,公司积极把握勘探开发投资增加的有利机遇,主动克服疫情持续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油田服务价格尚未完全恢复等不利因素影响,坚持降本增效管理提升,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加大全球市场开拓和科研成果转化力度,聚焦资源优化配置,紧抓队伍能力建设,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平稳有序、经营业绩稳中有升。二零二二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实现人民币24,245.7百万元,同比增幅21.9%;净利润实现人民币2,113.2百万元,同比增幅44.5%。

钻井服务:受全球海上平台需求稳步上升影响,钻井平台作业12,326天,同比增加2,241天,增幅22.2%。其中,自升式钻井平台作业10,078天,同比增幅24.1%,日历天使用率为84.2%,同比增加14.1个百分点;半潜式钻井平台作业2,248天,同比增幅14.3%,日历天使用率为61.3%,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

油田技术服务:公司坚持以客户技术需求为指引,不断提高自主研发与制造能力,发展“产品力”、“交付力”、“销售力”建设,加强战略伙伴建设与维护,推进智能化科技的同时将“高科技”转化为“高产值”,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季度油田技术服务各业务线作业量均有所增加。

船舶服务:公司船舶服务业务船队共作业39,963天,同比增加2,995天,增幅8.1%,日历天使用率为90.8%,由于装备数量上升影响使用率同比基本持平。

物探采集与工程勘察服务:物探行业产能过剩影响持续,公司积极进行市场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二维采集作业量为2,353公里,同比增幅9.1%;三维采集工作量为11,351平方公里,同比减幅28.0%;海底电缆作业量为1,259平方公里,同比减幅6.6%;公司积极推广海底节点采集作业,助力油气勘探能力提升,累计完成作业量648平方公里,同比增幅43.0%。

(二)其他提醒

2022年8月1日,中法渤海地质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中法地质”)股东签署《中法渤海地质服务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此次中法地质章程修订后,中法地质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中海油服委派四人、法国地质服务公司委派三人,公司委派董事人数占多数席位,且重大经营决策表决权比例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修改为过半数通过,公司取得中法地质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并将中法地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详情请见《中海油服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种晓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种晓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种晓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2-031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中海油服”)2022年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河北燕郊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赵丽娟女士、郭琳广先生、姚昕先生、武文来先生和刘宗昭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赵顺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彭文先生、程新生先生、马修恩先生列席会议(彭文先生、程新生先生以视频方式列席)。公司首席财务官种晓洁女士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孙维洲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并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所签的2020-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年底到期。按证券监管要求,公司需在到期之前同中国海油签订新的为期三年(2023-2025年)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称“该协议”),该协议及公司拟定的未来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才能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相关要求,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根据监管规则,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得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与中国海油签订2023-2025年为期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情请见2022年10月28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23-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参会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武文来先生、刘宗昭先生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COSL Middle East FZE美元贷款展期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COSL Middle East FZE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署的4亿美元循环贷款协议展期,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本次循环贷款担保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全权办理美元循环贷款及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同意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的修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行政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市场与国际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子公司关闭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闭Pioneer Human Resources Service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子公司股权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COSL Singapore Limited收购PT COSL INDO的5%股权,同意由COSL Oil-Tech (Singapore) Ltd.收购PT COSL Drilling Indo的5%股权。后续按照监管要求执行。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熊敏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熊敏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请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相关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熊敏先生符合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意提名其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有关详情请见2022年10月28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 (www.cosl.com.cn)发布的《中海油服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上述第(三)、(四)、(五)、(十)项议案涉及的有关事项,尚须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熊敏先生简历

熊敏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中海油服党委副书记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高级工程师。1996年毕业于石油大学石油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后取得北京科技大学车辆工程(矿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1月,任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初级工程师;1998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辽河油田钻采工艺研究院初级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4年03月,于北京科技大学车辆工程(矿机)专业,读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2004年3月至2005年4月,任澳大利亚林康公司销售工程师;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任中海油服油田技术事业部固井中心塘沽基地项目经理;2007年4月至2012年2月,任中海油服油田化学事业部塘沽基地固井作业公司技术主管、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11月,任中海油服油田化学事业部印尼基地副经理、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8月,任中海油服油田化学事业部印尼作业公司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任中海油服油田化学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09月至2021年8月,任中海油服马来西亚合营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起至2021年8月,兼任中海油服泛太平洋钻井(马来西亚)公司(CDPPM)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中海油服副总裁;2021年7月起兼任中海油服总法律顾问;2022年5月起兼任中海油服首席合规官;2022年7月起任中海油服党委副书记。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2-03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框架协议是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条款签署的,相关交易涉及的价格/费用需由协议双方同意及确认,并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和情况以及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磋商及决定,本公司认为,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述之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与此同时,本公司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前述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述之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 释义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监管规则,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经本公司2022年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5名非关联董事决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10月27日,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与中国海油签订2023-2025年为期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及框架协议尚待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中国海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0.53%,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与中国海油订立框架协议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中国海油将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2020-2021年两个会计年度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日常关联交易历史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油田服务实际历史交易金额与截至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获批准年度上限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为:虽然国际油价震荡回升,但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的严重冲击,国内及海外的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投资大幅下降,油田服务市场复苏缓慢。

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以及物业服务,实际历史交易金额与截至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获批准年度上限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为:考虑到全球油价震荡变动后行业处于恢复期,本公司持续提升精益成本管理能力、建设“系统性、结构性、长效性”降本机制。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日常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各会计年度的上限金额预计将不超过以下所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公司认为,持续关联交易的历史交易金额与截至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获批准年度上限之间存在差异,可以归因于本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能力及疫情所带来的影响。尽管此等因素及情况(尤其是疫情影响)于相关时间点而言有其相关性,但上述原因并非本公司考虑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建议年度上限的唯一考虑因素。

在估算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三年持续关联交易建议年度上限时, 本公司基于下列考虑因素: (i) 参考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截至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历史交易金额 (特别考虑了于相关时间点公司成本控制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以及疫情造成的影响), (ii)充分考虑全球油田服务行业基于后疫情时代的投资考虑, (iii) 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之间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预期业务量 (基于对下述的合并考虑 (a) 自中国海油集团所获取的收入占总收入的历史百分比, 及 (b) 按照现时提供服务作为基础, 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未来三个年度提供服务的收入预测), 和 (iv) 同时在现有经营效率的基础上谨慎考虑15%的缓冲。

持续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与原油价格及中国海油集团与中国海洋石油的勘探与生产的资本支出紧密相关。在2021年及2022年期间,国际油价受地缘冲突影响在2021年四季度震荡上涨并保持在70美元以上,2022年一季度油价较年初大幅上涨了约55%,到二季度上扬放缓约为5%,根据2022年9月最新EIA短期能源展望预计,2022年全年布伦特油价为每桶104.21美元,2023年为每桶96.91美元,油价整体呈缓慢下调走势后趋于平稳。随着原油价格持续高位调整,上游石油的勘探与生产的资本支出预计在2023年达到增速高峰后保持平稳。

根据Rystad资料显示,全球海上勘探开发支出2022年同比增幅预计达到21%后放缓,并于2024年达到顶峰后保持基本稳定。随着国际市场全球资本支出的持续调整,中国海油集团未来在海外的投资将适当增加,结合中国海油集团“七年行动计划”及中国海油“增储上产”作业安排,预期未来三年本公司国内及海外来源于中国海油集团的作业量将保持稳定增长。因此,市场预期于未来三年,原油价格将高位调整,并且中国海油集团于中国海洋石油的勘探与生产的资本支出将有所上升后趋于稳定。本公司已审阅行业过往表现,包括本公司同行之表现及IHS Markit提供的行业报告。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已对业务规模的稳步增长做好准备。因此,截至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历史交易金额在整体上是本公司未来三年交易金额的有效指引,中国海油集团与本集团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预期业务量将缓步上升并趋于稳定,其与中国海油集团的资本支出保持一致。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每年的增长率也与原油价格的预期趋势及中国海油集团的资本支出保持一致。

此外,本公司预计本公司于其他客户取得的收入亦将于未来三年增长。于2021年,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占本集团总收入约86%。由于油田服务已成为本集团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建议年度上限及实际历史交易金额占有关期间总收入之类似百分比乃评估建议年度上限公平性及合理性之适当基准。结合中国海油集团“七年行动计划”及未来资本支出预计,预测本公司在2023年至2025年三年中持续关联交易收入占比将略高于2022年水平。因此,本公司使用持续关联交易收入比重在2022年上半年84%基础上提升至86%来预测年度上限。

在持续关联交易成本方面,未来三年本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而中国海油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等服务成本会相对稳定,本公司预计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成本占本集团总成本比例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公司按8%估算2023年至2025年间持续关联交易成本占本集团总成本比例(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的平均值为7%),并考虑油价对原料成本的影响,以测算未来三年的持续关联交易成本发生额;此外,本公司参考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间物业租金相关持续关联交易成本平均比例(为8%),估计未来三年的物业租金相关持续关联交易成本比例占持续关联交易总成本的10%。

计算15%的缓冲的详细基准乃基于本公司及中国海油过去几个年度的收益的历史数据。本公司及中国海油的收益于过去几年明显波动,表示未来收益亦可能有所波动。此外,油价波动亦将大幅影响本公司及中国海油的收益和成本(如上文所述)。尽管本公司对未来油价作出相对平稳的估计,仍存在未来全球地缘政治的不确定因素对于能源安全的影响,以及全球能源市场资本支出的持续高位,从而导致预期销售的上升。因此,本公司认为设立缓冲令本公司可在不激进及过分乐观的情况下灵活应对新能源业务的开拓和作业规模的增长。本公司认为该缓冲属公平合理。

考虑以上因素,本公司认为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收入乃基于本公司对交易量的估算,可能与本公司将来业绩披露的实际收入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处理本公司股份时务须谨慎。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海油是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运营商,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为91110000100001043E,成立于1982年2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8亿元,总部设在北京,法定代表人为汪东进。经过4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海油已经发展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业务遍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能源公司。中国海油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并积极发展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业务。经营范围为:组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页岩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天然气的加工利用及产品的销售和仓储,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网输送,化肥、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业务,为石油、天然气及其它地矿产品的勘探、开采提供服务,工程总承包,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相关的科技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原油、成品油进口,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限销售分公司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0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风能、生物质能、水合物、煤化工和太阳能等新能源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2021年,中国海油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8,187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201亿元,净利润人民币876亿元,总资产人民币13,300亿元,净资产人民币8,545亿元,总负债为4,755亿,资产负债率为36%。

交易对方包括中国海油及其附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海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410,849,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53%,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经本公司2019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股东中国海油回避表决,下同)批准,本集团与中国海油集团之间在2020年1月1日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有以下日常关联交易安排:(1)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2)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装备租赁、设备、原料及公共设施服务;(3)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物业服务。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安排将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

经本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2年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就本集团与中国海油集团之间自2023年1月1日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本公司认为,中国海油集团拥有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就本集团向其提供油田服务的支付能力,以及中国海油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和物业服务相关资产、设施、人员、技术以及业务的能力,其履行框架协议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7日与中国海油订立新的框架协议,如获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此协议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期满。框架协议的条款经本公司及中国海油公平协商订立。根据框架协议,本集团和中国海油集团的关联交易包括:

1、本集团将向中国海油集团就其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活动提供油田服务。本集团及其前身公司自1982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该等油田服务。

2、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过往,中国海油集团一直向本集团提供仓库及储存、供应及运输物料、通讯、码头服务、建筑服务、医疗服务、技术培训、住宿及人员交通服务、海上设施监查、保养和维修服务、配餐服务、保险安排、劳动力服务、能源服务、装备租赁、车辆租赁。

3、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若干物业用作办公室、宿舍、食堂及生产场地用途,中国海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本公司及本公司各附属公司可随时及有需要时,就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特定交易,与中国海油及中国海油各附属公司订立个别的实施协议。各项实施协议将订明交易的具体情况。实施协议乃就根据框架协议拟提供的服务作出规定,故并不构成新的关联交易类别。任何该等实施协议均不会超出框架协议及年度上限的范围。框架协议及其实施协议项下的所有付款将以现金支付。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根据框架协议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原则:

1、框架协议项下的服务交易的价格应按照市场化且公平合理的原则,基于合同的属性,通过公平协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确定,如果没有足够可比较的交易来判断是否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和条件,则按不逊于提供给独立第三方或可从独立第三方获得的条款和条件,考虑包括作业地域、作业量、作业内容、合同期限、销售策略、整体的客户关系及后续的合同机会等市场条件确定;若无可供参考的独立第三方的条款和条件,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双方同意本集团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的油田服务价格按国际市场平均价格作适度调整后确定。

2、以上条所述的原则为前提,框架协议项下的服务交易,应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i)政府(含当地政府)定价;或

(ii)政府指导价,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或

(iii)如无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则执行市场价(包括地方、全国或国际市场价格);或

(iv)如上述第(i)至(iii)项均不适用,则根据上条所述的原则确定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框架协议是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条款签署的,相关交易涉及的价格/费用需由协议双方同意及确认,并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和情况以及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磋商及决定,中国海油集团及其联系人在相关协议及其项下的交易中给予本集团的条件不逊于本集团可从独立第三方就相同或类似服务获得的条件。本集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框架协议确定的范围内,与中国海油集团及其联系人就具体交易签订必要的书面协议,并按具体协议中约定的方式支付和/或收取有关价款/费用。

本公司将依据监管要求通过框架协议及一系列管理性的安排,保持本公司决策的独立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本公司对关联交易的选择权,从而避免对控股股东的依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有权对有关交易价格和数量进行独立决策,并通过多种手段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以促使本公司从中国海油集团及其联系人获得的交易条件不逊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获得的交易条件。

基于上述,本公司认为,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述之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与此同时,本公司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前述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述之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二)保障独立股东利益的措施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密切关注及定期审阅本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会采取一系列风险管理安排,致力保持本公司在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交易条件的公平性,以及本公司与中国海油集团以外独立第三方交易的选择权。有关安排包括:

1、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安排均以非排他基准进行;

2、签订框架协议及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公司市场与国际业务部及采办部门将负责执行框架协议,且于签订各独立协议前,本公司职能部门(包括风险控制部门)将评估协议条款,包括价格合理性;

3、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公司审计师每年审阅具体合同的执行情况外,本公司监事会也会在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工作安排中发挥监察的责任,审核公司进行的交易是否公平,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合理。

(三)订立框架协议的背景及理由以及其对本公司的益处

本公司(包括其前身公司)自1982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及其联系人提供油田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亦自1982年起一直向本集团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是本集团的单一最大客户,本集团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表现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框架协议的实施。然后,鉴于中国海油为中国最大的近海石油生产商,在中国海洋石油的生产方面处于市场主导地位,这是本公司的主要市场,通过框架协议的执行,本公司将确保稳定的收入,并获得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的稳定供应来源。因此,本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向中国海油集团租赁的物业对本集团的经营十分重要。因此,本公司认为,继续物业服务符合本公司的利益,因搬迁至其他物业成本庞大,并可能中断本集团的经营。

框架协议项下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一般市场商业原则,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2-033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河北燕郊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2-03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服”或“公司”)持有合营公司中法渤海地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法地质”)50%的股份,为进一步完善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产业链,并有效推动地质数据信息化与产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更好服务于客户,加强对中法地质的管理,中海油服取得对中法地质的实际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一、概述

中法地质是由法国地质服务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于1983年11月30日在天津塘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国海油于2002年将其全部拥有的中法地质股权转让给中海油服,但因中法地质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中海油服委派董事3名,属共同控制中法地质,所以未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为进一步完善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产业链,并有效推动地质数据信息化与产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更好服务于客户,加强对中法地质的管理,中海油服同法国地质服务公司沟通协商,修改了中法地质的《公司章程》,并调整了其董事会人员组成。本次中法地质章程修改、人员调整后,中海油服取得了中法地质的实际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中法地质基本情况

名称:中法渤海地质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0055009X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街道渤海石油路688号

法定代表人:尚捷

注册资本:665万美元

成立日期:1983年11月30日

经营范围: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和海域内作业的客户提供以下服务:泥浆录井服务;钢丝作业服务、生产测试和计量,以及与以上所列有关的相关服务;地表和井下采样及测试数据采集、传输和解释;设备校验与维护;使用Slick Line的各项服务及配置的各项工具。工商咨询服务;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教育信息咨询(教育机构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法地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中法地质的股权结构:

三、本次将中法地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具体原因

2022年8月1日,中法地质股东签署《中法渤海地质服务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此次中法地质章程修订后,中法地质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中海油服委派四人、法国地质服务公司委派三人,公司委派董事人数占多数席位,且重大经营决策表决权比例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修改为过半数通过,公司取得中法地质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并将中法地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法地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净利润有影响,对公司归母净利润无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2-035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7日收到本公司执行董事余峰先生的书面辞呈,余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该辞任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执行董事后生效。

余峰先生同董事会确认,双方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

余峰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以忠实勤勉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切实保障了股东权益和本公司的合规、优质运营。公司董事会谨向余峰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