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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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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正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革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陈正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革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正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革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50,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2.21元/股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的2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2022年1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6日止,共计10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四)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五)2022年3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2年5月1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授予登记过程中,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3.25万股,激励对象由116人调整为95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319.10万股调整为275.8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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