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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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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7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布廷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洪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布廷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洪亮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布廷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洪亮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布廷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洪亮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2-06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案件结案

● 上市公司所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案件受理费25元计入2022年当期费用,预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5元。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

被告:董理

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置业”)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起诉董理,要求判令董理向银座置业支付自2014年6月30 日至房屋返还之日期间的损失及利息。具体事项详见2022年7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银座置业与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3日立案。银座置业于2022年10月9日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公司近日收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鲁0104民初5501号】,裁定如下:

准许银座置业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银座置业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案件受理费25元计入2022年当期费用,预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75 元。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进展系银座置业申请撤诉的裁定结果,公司将积极研究采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2-06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案件结案

● 上市公司所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案件受理费25元计入2022年当期费用,预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75元。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

被告:姜凯

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置业”)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起诉姜凯,要求判令姜凯向银座置业支付自2014年6月30日至房屋返还之日期间的损失及利息。具体事项详见2022年7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银座置业与姜凯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3日立案。银座置业于2022年10月9日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公司近日收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鲁0104民初5506号】,裁定如下:

准许银座置业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银座置业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案件受理费25元计入2022年当期费用,预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75元。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进展系银座置业申请撤诉的裁定结果,公司将积极研究采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2-069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第三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1、新开门店情况:三季度无新开门店。

另:泰安市政广场店于2022.10.1开业,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取得方式为租赁,地址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广场南侧。

2、关闭门店情况:三季度关闭1家门店。

3、拟新开门店情况:四季度无拟新开门店。

二、2022年第三季度零售行业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地区

2、主营业务分经营业态

本公告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拟增加门店为公司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