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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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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74版)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5 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之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准则解释15号。公司对报告期可比期间涉及的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进行了追溯调整。

其他说明:

计算本报告期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可续期公司债的利息1,904.27万元、永续中期票据的利息1,156.93万元。计算年初至报告期末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可续期公司债的利息5,650.73万元、永续中期票据的利息3,433.07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21,835.77万元,同比增加1325.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155,847.33万元,同比增长537.22%,主要原因如下:

(一)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完成发电量461.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9%。

(二)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平均售电单价367.91 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上涨81.43 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增长28.42%。2021年11月1日自治区工信厅下发《关于调整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和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事宜的通知》,自10月15日起,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聚氯乙烯、焦炭等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报告期延续了本政策。

(三)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积极推进核增产能落地,煤炭产量实现同比增长24.81%。煤炭销售价格同比下降35.30元/吨,同比降低6.90%。为进一步发挥煤电一体化协同优势,报告期增加了煤炭内部供应量,煤炭外销量有一定幅度的减少。

(四)2022年前三季度,电煤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标煤单价完成650.72 元/吨,同比增加 62.93元/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