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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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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92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新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总经理林存友,总会计师裴仁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管理部部长张秋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6.34元/股调整为6.2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5.27元/股调整为5.15元/股。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共行权256.08万份,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558,068,503股增加至1,560,629,303股。

(二)签订重大合同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8月3日、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告》。

(三)公司筹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有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并于2022年7月18日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79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年8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796号)。2022年9月10日,公司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796号)中所提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109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