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21版)
2019年5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9〕0040号)。
1、主要内容
2019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9〕0040号),决定书中认为,就公司以7.28亿元向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收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航安”)49%股权一事,公司理应在首次披露股权转让公告时,即就股权质押对本次交易的影响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后续解决措施、完成期限等重要信息。但公司仅在公告中提及京航安49%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事实,并未就此进行风险提示;在收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有关解除质押的《承诺函》后,也未在后续股权转让进展公告中及时披露,直至监管问询后才就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2、整改措施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上述监管关注前,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发出的问询函,公司已于2018年6月、2019年1月披露了问询函回复公告。2019年2月,远东控股完成京航安49%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并完成了股权变更工商手续。公司将继续规范运作,审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二)其他
公司最近五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及交易所的问询函或工作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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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2-11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
至2022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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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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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远东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2年11月11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亮
电话: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邮箱:87249788@600869.com
邮编:214257
(二)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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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