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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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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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唐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冬蕾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少琼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唐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冬蕾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少琼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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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唐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冬蕾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少琼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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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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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佳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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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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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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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4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出和电话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实《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认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6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5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习俊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习俊通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习俊通,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材料成型学学士,硕士学位,机械工程学博士学位。1986年至1994年4月,任职于西安交通大学,先后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2年6月至2002年12月,为美国密西根大学访问学者。2002年3月至今,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现担任上海交大临港智能制造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智能制造功能平台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727)的独立董事、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84)的独立董事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43)的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征集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8日13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8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000号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7)。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2年1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三)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000号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200241
联系电话:021-64306968
联系人:周志禹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习俊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企业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企业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习俊通先生作为本人/本企业的代理人出席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本人/本企业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1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665,441股股票的申请获注册通过。2022年4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00,335,345股变更为104,000,78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1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除权(息)日为2022年5月26日,公司股本总数由104,000,786股增加至145,601,10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此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45,601,101股增加至145,932,69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下转542版)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