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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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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恒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修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郭恒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修发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郭恒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修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恒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修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2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恒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2,52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2,707.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尚需逐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及在《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包括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3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2,52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2,707.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尚需逐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4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5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含本数),即不超过32,520,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一定的使用周期,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3年6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32,520,00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7.09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权激励、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03.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46.76万元。假设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2年三季度报告披露数据的4/3倍,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2年三季度报告披露数据的4/3倍。假设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2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50%、增长8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7)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下转575版)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