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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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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3,482,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谭光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凯隆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悦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谭光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凯隆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谭光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凯隆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悦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等相关文件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罗雪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2,03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0,100.00万股的30%,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发行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18,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市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2年10月27日,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鉴于目前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情况,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增加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谭光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2,03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0,100.00股的30%,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6.本次发行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18,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市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编制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7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2)。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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