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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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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49%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每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8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9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中电华瑞取得《登记通知书》,中电华瑞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进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乐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渠晓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进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乐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渠晓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进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乐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渠晓芬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王竞达、曹跃云、孙蓟沙,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2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11时0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分别为任兰洞、李智、匡光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1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