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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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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灵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慧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司负责人:闫灵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闫灵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慧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0月27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余小林、王正喜、荣健、王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程如下:

审议《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请投资者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avicopter@avic.com。本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做出回复。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拟于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15:00-16:00召开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解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15: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本公司出席会议人员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甘立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卓,证券事务代表夏源(如遇特殊状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会议召开时将做出相关说明)。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一)请投资者在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解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请投资者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avicopter@avic.com。本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做出回复。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人:夏源,电话:(010)58354758。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0月27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监事胡万林、刘震宇、江山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程如下:

审议《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表示同意;

三、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